来美2年,原来是H1B, claim US-China tax treay 免州税和联邦税(chinese researcher 能claim 3年)。上周I485刚批准了,请问两个问题
1, 我拿绿卡前和拿绿卡后都是属于resident alien 报税,税务意义上的身份没有变化,所以请问我能继续claim tax treaty? (我从IRS网站找到的很多条款,基本都是区分nonresident alien/resident alien交税有何不同,似乎和有没有绿卡没有什么关系,不知道理解对不对?)
2, 如果不能再继续claim tax treaty, 我被开始征税的日期是485批准的日期吗?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