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992010-01-29 04:17:50
1月29日是国务院法制办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首日,上海闵行当日加速上演和“新条例”赛跑的大戏。就在当天,闵行区虹桥镇动迁组工作人员开始紧张行动,分头到动迁户家中明目张胆地威胁:“如果不马上搬走,就要断水断电,强拆!”
动迁户慨叹:没想到救民于水火的“新条例”刚露端倪,竟使当地紧急吹响了野蛮拆迁的行动“号角”!
1月20日,家住闵行区虹桥镇新桥村的8户人家门口张贴出通知,规定自1月20日至26日间自行搬迁,否则将面临强制拆迁的后果。对此,村民们十分不解:拆迁协议尚在商谈过程中,双方并未按正常程序完全达成正式动迁协议,且在没有任何协商和谈判的情况下,动迁组为何突然发出强迁通知?在新拆迁条例出台前如此举动,不免让人怀疑是否有赶末班车疯狂强迁嫌疑?
去年7月28日,闵行区虹桥镇新桥村张贴出动迁公告,称此地为“漕河泾开发区虹桥镇新桥村居民动迁安置住宅项目”,因“城中村”改造需要动迁。次日,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载文称,动迁组组成人员“继续沿用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各动迁大组组长这一领导挂帅模式,但在每个大组内增设一名副大组长,形成一条全新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渠道”,“近400人将参与到此次动迁中”。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陆续有村民与镇政府主导的动迁组达成协议并搬出旧居,但至今仍有16户村民质疑动迁工作不公正、不透明,部分村民正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但1月20日,由落款为“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强制搬迁通知让这些村民颇为疑惑:作为一家企业,“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有何资格下发强迁通知?更为蹊跷的是,该通知明确表示,“如有异议与动迁工作小组取得联系”。但当村民到动迁组与镇动迁办主任金毅华反映问题时,金毅华却说:你们已经签完合同了,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要谈去和开发区或者拆迁公司谈。当有村民质疑,为何虹桥镇动迁工作不能汲取近来为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的卢湾、杨浦等区的阳光动迁的经验时,也是这位金主任竟反问说:“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正当村民与镇领导的动迁协议尚未完全谈妥之际,竟由一家企业以一纸强迁通知令强行加速动迁。村民们对这一怪异现象的推测是:当地政府及企业就是要在国家和地方出台新拆迁条例之前,将所有正在协商中的拆迁户“彻底清理干净,早日实现腾地”。为达此目的,即便是现行的拆迁条例所规定的法律程序,也可以全然置之不顾。
在闵行区虹桥镇动迁过程中,同房不同价、同样情况不同分配方案的现象比比皆是。村民们强烈要求阳光政策公开透明,把所有动迁户签约情况、签约结果公示,但遭到动迁组的一概拒绝,称“无法做到公开”,“情况很复杂”。
村民们反映,所谓的签约,都是动迁组通过欺瞒、蒙骗的手段而签下的。签协议是一件大事,但动迁组事先根本不告知村民这是在签协议。他们先让村民们草签“结算清单”,说是“先算算看”,而后让村民在一堆被遮掉“抬头”和“内容”的文件上签名。隔一段时间后再告知村民,你们已经签过合同了。此时,村民才知道实情,但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