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NYC2010-02-06 17:28:52
来论坛上的各位多数都是在美国保持有合法身份的。但如有不幸在某个阶段身份断掉,且在美国已居住多年,法律上仍有一些渠道,可以在美国拿绿卡(曾看到有网友在美国居住了十五到二十年,身份仍没有解决)。这里介绍其中的一种,叫豁免递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 即通常所说的十年豁免绿卡。这是1996年国会在移民法改革时设立的一项救济。这种申请要向移民法官提出,并由移民法官批准。申请十年豁免绿卡须具备五个条件:1)须在递交申请前已在美国连续居住十年。短期离境不影响连续居住时间的计算。2)在十年当中,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 3)没有重罪记录;4)在美国有具有公民或绿卡身份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孩子):5) 如果申请人被递解出境,将对上述亲属造成极端的困难。十年豁免绿卡申请的重点,不是强调对自己的困难,而是强调如被迫回国,对上述三种直系亲属的困难。这里的困难包括两种,1)如申请人回国,亲属跟随其回国会有什么样的困难;2)如申请人回国,亲属留在美国,会有什么样的困难。究竟什么构成极端的困难,法官在解释和应用法律时有很大的余地。通常如亲戚的身体很好,孩子已到读书年龄等等,对申请都有帮助。
iCall2010-02-06 18:32:19
总统姑妈满足条件妈?
EricNYC2010-02-06 18:52:49
不满足条件
sam_sam6752010-02-06 18:53:12
回复:浅谈十年豁免绿卡(cancellation of removal)
ericnyc2010-02-06 19:01:07
回复:回复:浅谈十年豁免绿卡(cancellation of removal)
sam_sam6752010-02-07 02: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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