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交的I-130申请今天被退回了,原因是I-130表上我漏填了老婆的生日(自责ing). 请问现在该怎么做?
1. 是应该在原I-130申请表上手写加上我老婆的生日然后把材料重新寄给移民局,还是必须重新用电脑打印I-130再寄给移民局?
2. 移民局在所有退回的申请材料上(例如G325A,绿卡复印件等)都盖了章(其实就是印了一串数字),请问还能把这些材料重新寄回给移民局吗?还是需要我重新打印和复印所有材料再寄给移民局。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