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USCIS的补件通知.
我现在的情况如下:
I-129(我的H1B的第二个三年)申请PENDING.
I-539中包括老婆与孩子.老婆已回国,孩子在此读书.她们的H4于9月2号到期,而在此日期之前我们递交了I-539.
补件通知要求我在11月底之前提供我的I-129的批准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薪水单,为此我面临几个问题:
1.I-129申请PENDING,不知道怎么办?
2.薪水单中还是我的旧地址(与I-539中的地址不同),我已经搬家.会有问题吗?
3.我的公司也更换的地址,会有问题吗?
4.我老婆的申请还有可能批准吗(她人在中国)?
请您给我一些指点,我好回复他们,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