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fs2014-07-30 06:01:48

问题1: 今天雇主出具了一封信(USCIS RFE 要求的), 说明了我在公司的职位及年薪. 其中有关年薪的部分在此信中列出数据的比去年更新我的H1时所列出的年薪(符合prevail wage 的要求)要高一些, 但是职位未变.
这样是否引出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2: 我的家属本月中来美,恰好赶上了RFE,于是就按要求重新做了体检并通过了检查. 但是她下月底还要回中国工作. 如果我尽快回复RFE(八月我们的排期就到了)但是在家属回中国前绿卡没有被批准(没有拿到绿卡), 那么假设过后才收到绿卡的话,可否能将绿卡寄回中国以便下次她再次来美时直接使用绿卡入美国境? 从绿卡批准到她下次再来美国,这其间她可以在美国之外停留多久才能是安全的?

问题3: 我的家属一直在中国为国企工作, 即使获得绿卡近期(5--10年之内)也不打算来美国工作. 在此情形下,她需要提出何种理由才能获批ReEntry Permit ?  或者说如何使她的绿卡不失效? 如果保持绿卡不失效的难度太大的话, 那么主动放弃绿卡(为申请B2)的程序是什么?

谢谢 !
 

8632112014-07-30 1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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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fs2014-07-30 21:26:38
谢谢!问题是她现在申请AP已经来不及了。
8632112014-07-30 2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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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fs2014-07-30 23:17:30
看来她的问题很严重。这次她是H4入境的,我是H1。
8632112014-07-30 2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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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fs2014-07-31 00:24:08
多谢!唯一剩下的担心是绿卡再次寄丢而她没有AP,则问题就麻烦了。AP对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