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前的H-1B有效期到12/31/2010,延期申请马上要递交。我12/30号的机票回国三周,这样我在境外的时间跨越当前和将来的有效期。请问:
1)无论H1延期批准或pending状态下我是否都能用AP入境,而不影响新的有效期?
2)是否应该办H-1B加急延期,在离境前拿到批准?
3)如果不办加急,返美时延期申请还在pending,等批准时就能terminate parolee,而回到H1身份,是这样吗?那么为了返美后尽量保持H1身份,是否最好别办加急呢?
学校管H1的人坚持说,即使办了加急延期并在离境前批准,我也应该去使馆申请H1 visa stamp,而不要用AP回来。原因是我的情况特殊在:离境时间跨越了当前和将来的有效期。这样说对吗?
感谢诸位老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