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的截止日期是1月10日,我们是1月9日overnight寄出去的,移民局的网站显示是1月10号收到我的RFE。
就在我们寄出去的半个小时之后,我又收到了一份文件支持我的RFE,所以律师又寄了出去附了一封信说这个文件是寄出包裹的半个小时之后才收到。刚才我查了一下状态,移民局网站显示的是1月11号收到我的RFE,显然他们是收到了我第二份信。
我现在担心的是他们会不会以此断定是1月11号收到我的RFE?说我没有赶上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