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GA2011-04-20 02:29:36

我的一位朋友请求帮助,在此叩谢各位的帮忙!

 

 

小女在19920317SAIPAN出生,出生时由于缺氧抢救后成长到至今,后遗症是有轻度的弱智,小学毕业后在家自学、生活(日常生活完全自理,会做简单的家务,/晾衣服、做面条、做饭、拖地、购物等),但没法出外参加社会常规工作。

一、 我们基于长远考虑,在事前商量也咨询过中国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并获得中国入境通行证有效期两年(20110715到期)内,在20110315向中国公安出入境处递交申请居留并有咨询如放弃美籍申请?谁知回复是:中国政策规定在小孩16周岁后不可办理…..(含放弃美籍申请。

     当时办事员的对话是:真奇怪,“香港办”不应受理年满16周岁的申请通行证,就不会出现超年龄问题,情况相同个案很多……

     《说明:我们真冤,在申请在确认不可受苦理前,我们还曾得到广州市公安出入境验证的柜台人员验证后指引,叫我们先将当事人的父母结婚证、出生证到仓边路公证处做翻译,带齐当事人证件、相片集齐相关资料一同交来申请办理(我们是按照指引一步一步就班的)》。

     二、当我们知道无法办理后就马上带齐相关证件到驻广州市美国领事馆申请护照续期(已更换了一个十年有效期的护照)(因护照是201107月过期的)。

     当我们见美领办事员时,我们有向美国领事馆的中国办事员陈述了我女的状况,求助;我的女孩因身体问题,能否用通过什么渠道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因为每一次的半年或一年时间的停留在大陆都需要940元不等(我是听中国公安局出入境的办事员说的,因为我还没有办理过,所以不能确定所费用),更可怕的是,我们家长会年老的时候,女女的生老病死…..我们不敢想…..,我们十分想得到慈善机构的帮助解决其女女的后顾之忧…..

美领的工作人员复我,他很明白和理解,但他说有规定只能是当事人返回州当地(不是每一个州都有这伤残人事福利的)申请,我们是可拥有申请作陪同的申请的,但不一定能取得签证…..,所以这就是我们的难处…….

在之前;我们曾有设想过:我的大伯现时在美国关岛生活(但已离婚),他的仔仔的今年9岁多,现在大陆和我们生活(有计划小学毕业回关岛),但抚养权仍没有划分归属父或母,由于这原因,所以原我们想将女女托他照顾或帮忙寻求渠道的,但目前存在困难只能放弃初衷…..

说回我们的情况:我和老公曾经都有一次关岛过境签证,我们当年是有合法的劳工纸留在塞班SAIPAN工作的,我们现在还有保留着当时在SAIPAN每一年有效的工作证和移民局签发的居留有效期的复印件,和还有纳税卡(交税)5年左右记录。我为什么要说明这一点?是因为社会上有很多部门都在误会了我们是否合法在当地生孩子的人,以为我们是非法居留生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