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Bao2011-06-10 20:01:38

 

EB1的申请的要求中,

有一条是:“有证据显示,你曾评审过他人或团体的工作”;

 

对这条,我曾经作过很长时间的科技评审工作,

我可不可以让我所在的省,市科协开一个证明信,

比如:

XXX1990-2002期间, 作为省科协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对XXX科技领域的工作进行了专业评审的工作,特此证明。

 

这个行吗?

多谢。

8632112011-06-10 21:03:37
回复:请问8老师
jiebao2011-06-10 21:37:47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