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EB3 申请的485 有过两次RFE, 一次是体检, 一次是 EMPLOYMENT LETTER, 因为我从A 公司换到B 公司, (A 和 B 是SISTER COMPANIES),职位是一样的。 后来C 公司帮我申请EB2, (C 也是A 和 B 的SISTER COMPANY), I-140 获批后, 我 要求 RELINK 485 到EB2 的I-140. 两周前接到USCIS 的E-MAIL, 说已经RELINK, 要把我的案子交给VO 处理, 结果今天收到RFE E-MAIL. 我现在还在B 公司, 如果RFE 要的是C公司EMPLOYMENT 证明,我没有C 公司的PAY CHECK, 怎么办?
请老师们帮助, 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