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移民局的 I485 NOID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才知道原来的学校在我离开5个月后revoke了我之前已经批准并且使用至将近结束的H1B,导致移民局认为我H1B的有效期到之前的H1B 截至日期,并且认为我之后等I485期间没有合法身份而打算deny我的I485。这么说大家可能有点糊涂,具体的说吧,我在之前的学校最后一个H1B是从4/20/2008到4/19/2009有效,而我在09/2008离开去了另一个单位并且办了新的H1B。结果移民局的信说,02/2009我原先的学校revoke了我的H1B (4/20/2008至4/19/2009),从而导致我的H1B身份以4/19/2008为终止日期。现在需要我提供证据证明4/20/2008之后有合法身份在美国。请有经验的大侠指点一下,原先的学校为什么会revoke一个已经批准并且快使用将近结束的H1B,而不是去终止(terminate)。象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材料来证明4/20/2008之后的合法身份?我原先的H1B照理说应该在09/2008我离开原先的学校后自动终止。09/2008之后我有新的H1B衔接。BTW,我的申请基于NIW,不存在relink的问题。请大侠们分析一下。拜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