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老师,我们的排期是09年1月6日,主申请人是我老婆,生物领域的niw,现在的情况是,lp的老板马上没有funding了,已经告诉lp只能工作到2012年2月9日,然后,允许lp从2月份到5月份休3个月的personal leave来保持h1b。正好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的工作,现在我是opt,现在lp想赶紧和我一起过去在那边找工作。
现在的情况是,估计下个月我们的排期就到了,应该可以在2月1日递交我们的485申请,
第一,如果可以递交的话,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还可以递交么?因为我lp的雇佣终止在2012年的5月份(从2月10日开始休personal leave)。
第二,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等到我lp找到新工作办好新的h1b再递交申请呢?
第三,是否我们也可以马上在2月1日递交485申请,等待ap和ead,这样我lp就可以不再依赖h1b了,可以从从容容的找工作了呢?但是这样的话,是否要出示雇佣证明?如果到时候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是否会有极大的风险呢,多谢各位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