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签证,期满后没回国履行服务期,移民加拿大了。2007年3月拿了加拿大护照后(现已满5年了,正在换新加拿大护照)2008年10月到美国工作,持TN签证4年半,最近公司答应先变H1B,再办绿卡.在律师的申请H1B签证的表上,律师问到是否有过J签证的问题,很纠结,不知是否该填?我已经不属于中国政府/使馆管了,豁免问题不可能办.为了省麻烦。如不填有过J签证,是否办得了H1B和绿卡吗?美国移民法是怎么对待我这种案例的呢?恳请高人指点和过来人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