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有H-1b,如果I-485 结婚绿卡在pending的时候, 是否仍旧可以H-1b回加拿大和中国? 如可以的话,是否在递交I-485时就不用同时申请I-131和I-765?
据说如果用了I-131 和I-765后,原来的H-1b 就失效,那么同时提交I-131 和I-765 有啥好处?反正有了也不敢用,是否干脆就不用申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