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经以我的名义,邀请父母2002来美国, 去了三次上海,其中两次是母亲一个人去,最后一次父母两人一起去,都拒。
第一次: 因为没寄去我姐姐的I-20表及其他有关的她的资料。 (我姐姐也在美国读书)。
第二次: 还没搞明白, 就踢出来了。 都来不及提上我姐姐的资料。
第三次: 如第二次。
从此死心。
2)。现在想以我姐姐单独的名义,再去上海, 但不透露我在这里的任何信息, 就说我就在国内工作,如果真的不行,就说我念好书后, 已经回国。
请问: 1)。他们真的会找到以前的申请材料,看到以前的申请表上,去看望的是儿子和儿媳?
2)。他们会从我以前的I-20表,再找到我现在还留在美国的证据?
如果一切老老实实的话,我估计几乎没有可能拿到签证, 但如果这么隐瞒的话,成功率多高? 风险多大?
如你有相似经验, 你的帮助,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