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前辈们了。不过本人还有些问题想向ImmCanada,XXXXOOOO等前辈们请教。
本人因为学校提供了一个去美实习的名额(现在欧洲),所以要签J-1签证,特请教:
问题1:
和公司又联系了一下,他们说那个J-1签证的DS2019 form是需要美移民局和劳工部批准的,所以必须需要一段时间,至少要半年,而且申请这个表格,大概要800美金,是这样的吗?本人真的是不太懂。真心希望前辈们对此给个回复。
问题2:
有关J-1签证,每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次签J-1的机会是吗?因为J-1允许在美待的时间最长可以为18个月。但如果我在美实习时间只为6个月,那么下次是否还有机会签J-1,但相对可在美逗留时间则减为12个月?
问题3:
还有就是豁免的问题,还是不太懂,真对不起,再弱弱的请教的问问,如果我实习结束后按时从美国回来了,就应该不存在豁免的问题对吗?因为我并非想留在那里。
但前辈的意思是,如果我将来再想去美国,无论以什么原因,都必须在提出豁免前才能再提出签证申请是吗?难道不是按时离开美国后,到时候就可以再提出签证申请吗?
很对不起,一直再问这些麻烦的问题。真的再此谢谢前辈们的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