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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ghy]
赞同这个观点。 高院是把堕胎权还给州政府。 政府的集权才是人民最要防范的。
观点相同,互相鼓励一下。 不过一定会收到一些砖头的。 :)言论自由不容易达成。
你的自相矛盾说你没意识到?说人背景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答案,那为什么某些州就要强迫人家不许堕胎。原先是各有选择。
所以需要州议会去调研各种情况, 才可能出台相对完善的法律。
和胚胎商量了吗,为什么把有严重缺陷的强迫生出来,让他/她受一辈子苦?
任何法律不可能对任何人都适用, 能够被通过的就需遵守。若不同意,就去说服议员,有足够议员支持, 再投票否决
又没有强迫人人堕胎。奇怪。这些个法官以前都信誓旦旦说这是个成熟的案子,没有问题!自己打脸,反复无常。
哪里反复无常, 就是第二次, 第二次就是拨乱反正, 退回给州议会去处理。
如果高院的判决是关于宪法权的解释,当然就适合所有的州。和什么集权俩回事
Can’t agree more! 集权的政府才是人民最大的敌人。
高院当年判决宪法没有定义的事,难道不是集权? 所以这次拨乱反正。
世界在朝中国方向发展。但是因为海外华人多属于这个进程中的骨干
回归中国大陆这句话也特别可笑。在哪里居住就批评哪是正常的。你和不少人不是认为连总统的位置都是偷窃来的,你回归吧
谢谢。不是所有的个人权利都是宪法规定得到保护的。如果所有争议都有宪法规定的话,美国就失去了联邦制国家的法律基础。
哎呀。这案子没推翻之前你在哪里啊?违宪了这么多年你怎么没说话
哈哈, 是啊, 据抽样调查, 反对这个判决的女性比赞成的多, 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本地人, 去示威的也是绝大多数是本地人
哪里有条文说婴儿和精子提供者对堕胎有裁定权的?根本不现实没有操作性的。
女性的堕胎权应该属于基本人权,本来就不该归州里管,应该受到宪法保护。
如果自由墜胎是女性的人权,但女性都选择这个权利, 人类不就是绝种了吗?
你不是也没结婚没孩子吗?要是男人都这么选择,人类不是要绝种了?
不同意这是集权的表现。人生的基本权力保障,集会,宗教,言论,堕胎更是一个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