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准备在8月1日出租给一个人,昨天已经收了保证金以及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也以及签了租房合同,今天突然查看他的FB,发现他和另外的人因为钱的问题有法律纠纷,虽然与我无关,但是内心不安,实在不想租给他了。请问,我可以在8月1日搬入我房子前退还他的钱不租给他了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