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租问题:
本人房东,去年由于疫情,房子降价出租给房客,租金2000元。现在一年租期到期,房客想续租,但我们不想续约,因为周围同样的房子租金已涨到2600。但是由于最近实行的租客保护法,我们又不能强迫房客退出,最终双方同意以2300元续租。虽然这个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但这个涨幅(15%)仍然高于法律规定的涨幅(5%+3%), 不知道这样做我们有风险么?租客会不会因此告我们?如果被告上法庭,可能的处罚是什么?恳请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