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楼下老猫的贴子里跟着讨论了一下堕胎法律的问题,您二位的回应让我大吃一惊,简单的是就是非常地情绪化,完全没有表现出法律从业者的逻辑和理智。
柠檬兄说,“不戴口罩的人还想管别人,可笑”。。。首先,我不知道戴口罩和管理别人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麻烦指点。其次,我不戴口罩的时候完全合法,凡是法律要求戴口罩的地方我虽然不同意,但是也戴。现在美国飞机上都已经不要求戴口罩了,不知道柠檬兄坐飞机是不是还要求旁边乘客戴口罩?你自己是否打算口罩戴一辈子呢?
老猫也很有意思,把流产问题和伊斯兰的石头刑罚联系到了一起,还跟女性受教育问题联系到一起,原来在老猫眼里人流就是进步。美国堕胎问题的法律本质是人权,不只是怀孕者的人权,也包括婴儿的人权。您这样情绪化片面说话可真不像个法律人士,更像白左的做派。
世界上没有什么问题是百分百正确的,美国法律政治体系的价值就在于对问题有争议有斗争,保守并不必然代表错误。如果堕胎问题那么简单就不会几十年还在讨论了。
按您二位的思考,中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口罩都是小儿科了,无处不在的大白防护服岂不更上层次更威风?中国的人流率世界领先,怀孕六个月的都能做人流,岂不代表中国是世界上最进步最文明的国度?那么美国显然应该向中国学习,或者干脆让中国人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