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也同等于:任何标准或规矩面前,也必须是人人平等。而非双重标准。否则,就势必非公非正而失衡失控!这就是法规标准之公平中立的本质。因此,既然邓小平、胡耀邦们一再口口声声地强调毛泽东曾说过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检验和衡量毛泽东思想之正确与否的话,那么,邓小平理论实践了四十年之后的今天,其成效如何,也理所当然地应该持统一标准来检验邓“特色”理论了!否则,就非公非正的“特色”双重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