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笔由墨2021-06-05 03:56:14

【尘封档案】系列之0057:江底沉盒之谜

本文转载自公安月刊《啄木鸟》2011年第7期

作者:吴明滔

一、捡到“宝盒”

  1950年3月14日清晨,南京市公安局特侦队侦查员程芝清像往常一样,一身寻常市民装束,迈着从容的步伐走进了位于下关区宝善街的“寻梦茶楼”。

  南京市于1949年4月23日解放。在解放的头一年里,在全国各大城市中,这个市的公安局局长的更替应该算得上是最为频繁的。从1949年5月15日市公安局对外挂牌(当时称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办公开始到当年年底,有三位老革命先后担任过市局局长:首任局长是周兴,他从5月份开始担任局长,三个月后就调走了。接替周兴出任市局局长一职的是龙潜,龙潜在市局局长位置上待的时间比周兴稍长­­——四个月,到当年12月份,就接到命令调走了。然后,南京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就迎来了他们的新领导——曾护卫毛泽东主席赴重庆谈判、后来出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大名鼎鼎的陈龙。

  六朝古都南京一向被认为是藏龙卧虎之地。因为曾是国民党政府的首都,国民党败逃前,留下了隶属于多个特务机构的,为数惊人的潜伏特务组织,还有畏罪逃窜来到此地的国民党军警宪特、散兵游勇、还乡团、恶霸,以及江洋大盗等刑事犯罪分子。总之,各类敌对分子的存在对于新生的人民政权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上述敌对分子作为首要职责。陈龙到任后,经过一番调查,针对当时的治安形势,决定组建一支特别侦查队,简称“特侦队”。特侦队的职责是:在全市范围内收集情报,分门别类提供给市局或者分局的政治保卫、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部门;必要时直接参与对上述各类案件的侦查活动,这种参与分为“完全独立侦办”和“派员协同其他部门侦办”两种。

  程芝清就是市局特侦队的一名队员,时年二十三岁,武工队出身。他自2月初报到以来,一直做着收集情报的工作。这几天,程芝清盯上了“寻梦茶楼”。这家茶楼有点儿名不副实,说是茶楼,却是平房;招牌倒是十分豪华,老远看着以为是一家大茶楼,其实只有一溜儿四开间门面,二十来副座头。这是一家大众化茶楼,经济条件较好的茶客是不会上这儿来喝茶的。但程芝清发现,每天来喝茶的这些经济状况中等偏下的茶客的信息量很大,涉及三教九流。因此,程芝清相信只要耐心守候在这家茶馆里,迟早能够获得有价值的情报。

  果然,这天程芝清听到了一个传闻:今天上午九点,将有两拨乞丐在三圣庙斗法(注),为的是争夺一个“宝盒”。这个传闻的具体说法如下——

  每年的早春,是乞丐乞讨的淡季。因为这当儿刚过完年,人们需要为生活而奔波忙碌,外出闲逛的人大大减少;而且,过年时大家都把钱钞花尽了,没有多余的零钱和食物(当时的乞讨是以食物为主的)施舍。那么,乞丐靠什么生活呢?他们就会找一些零工做。干什么活儿那就要根据各自所占地盘的情况而定了,比如有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地盘的,那就去帮旅客搬个行李、拥挤时头前开个道什么的,当然对于服务对象是要有所选择的,必须是看上去有施舍能力的才行。地盘内没有这种便利条件的,那就需要动真格卖力气了。

即将出场斗法的那两个乞丐帮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们所占的地盘内没有车站,也没有码头,因此,就只好去沙场干挑沙的活儿。

注:见附录《建康三圣庙》

  发源于青藏高原沱沱河的长江,流经四川、湖北、江西、安徽进入江苏,滚滚波涛夹带着大量泥沙,沉淀于江底。人们发现这些沙子可以作为建筑材料使用,于是,长江沿岸就产生了采沙这样一个行业。这个行业现今还存在,不但存在而且得以发扬光大。如果你坐船游览长江,经常会看到三三两两的采沙船,船上有一根合抱粗的钢管伸到江底,用吸沙泵将沙子吸出水面,再倾倒在旁边的运输船里。江底的沙子不吸还不行,长期淤积,就必须抬高江堤,否则江水就会漫出来形成灾害;但过度开采也不行,江底形成深坑后会导致江堤垮塌。所以,现在长江里的采沙船必须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作业。但在解放初期,江底的沙子还没有过度开采之虞,所以政府是不管的。当时的采沙船都是人工作业,通常是划一条三吨以下的木船,采沙工用两根长长的竹竿吊着帆布沙兜从江底一兜一兜地把沙子捞上来;也有使用人工转动的绞盘作为动力,带动由一块块铁片组成的小型输送带将沙子从江底源源不断地捞上来的,这在当时就是先进设备了。

  捞起的沙子装满船靠岸后,需要人工一担担地挑上岸堆放好,等客户前来装运。这种堆放沙子的地方,就称为沙场。通常,是由某个老板出资购置船只、工具后,雇用采沙工捞沙子,然后联系客户出售。沙子分量很重,湿沙更是沉重,所以挑沙的活儿属于重体力劳动,寻常出卖体力谋生的人都是能避则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来干这活儿的。于是,一些身强力壮的乞丐出场了。

  这些乞丐属于两个不同的帮派。按照阶级划分,乞丐属于最彻底的无产者,除了一无所有还是一无所有,此外,还狡黠、调皮、不守规矩、不喜欢受约束,因此沙场老板雇用他们时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矛盾的帮派,为的是不让他们抱成一团,否则,这些临时工跟老板斗争起来,可以让你欲哭无泪。老板不但亲自挑选乞丐临时工,还会把不同帮派的乞丐互相搭配后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去干活。

  导致今天上午那场斗法的起因,就源自两个不同帮派的乞丐。这两个乞丐,一个名叫黄富昌,一个名叫吉顺根。他们所在的两个帮派,在江湖上没有任何名气,所以也就不似武侠小说里的帮派那样有一个响亮的名号,为了便于叙述,我们就以“甲”、“乙”相称。黄富昌属于甲帮,吉顺根属于乙帮。老板安排这两人给一条沙船卸沙,两人轮流挑沙,每人挑十担轮换,换下的一位就在船上往挑担者的竹畚箕里装沙。

  意外就是在这时出现的。装沙的黄富昌一铲子下去,感觉触到了一样硬物,以为是石头,没有在意。待到铲出来时,不禁一怔:竟是一个金属盒子!黄富昌还没有回过神儿来,挑担的吉顺根眼疾手快,扔下扁担俯身拾起盒子抱在怀里。黄富昌的反应也不慢,马上轻呼一声:“小心爆炸!”

  此语倒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一年前解放军饮马长江准备攻打南京时,国民党的江防部队确实在下关区的江边埋过地雷。有一种美国制造的地雷,形状就像此刻吉顺根抱在怀里的那个金属盒子,据说内装钢珠,爆炸时杀伤力不小。下关这边的乞丐差不多都听说过这种地雷,有的还亲眼看见过南京解放后解放军工兵起出地雷当场引爆的场面。

  吉顺根听黄富昌这么一叫,下意识地把手一松,盒子便落到了沙子上。不想黄富昌立刻捡了起来。吉顺根情知上当,意欲夺回,黄富昌当然不允。于是,两人就发生了争执。

  这边一争执,自然惊动了其他乞丐,立刻涌过来问究竟,有的还手持扁担、铁铲,像是随时准备大打出手的样子。这当儿正是中午时分,沙场老板和采沙工都去吃饭了,只有这班挑沙的乞丐在。大家一听是为一口盒子之事发生争执,顿时来了劲儿,以为这是一口“宝盒”,盒子里十有八九是黄金珠宝之类,哪方持有,就意味着哪方掌握了一大笔财富,甚至有可能改变众人的命运,比如用这笔财富开个作坊之类,大家就都有饭吃了。因此,黄、吉两人的争执立刻就变成了两个帮派之间的争吵,都认为这口“宝盒”应该归自己这边所有。

  双方争得不可开交正要动手时,一个老成些的乞丐站了出来,说我们这样争来吵去不起作用,别惊动了老板他们一干人,惹上麻烦,大家谁也拿不到。这是一件大事,靠我们这些人是争不出个结果来的,还是去把头儿请来吧,让他们两个协商看怎么解决。如今是新社会了,我看他们也不至于会用打斗的方式解决,因为如果打出人命来,人民政府肯定要下手抓人的,可能还要以命抵命挨枪子哩!大家想想,犯得着吗?

  一席话说得众乞丐头脑清醒了些。早有人飞奔着向头头儿报信,不一会儿,甲乙两帮的丐头儿就赶到了现场。甲帮丐头儿姓丁,因为长着一颗特大号脑袋,所以乞丐这一行里都唤其“丁大头”;乙帮丐头儿姓甚叫甚人们都不清楚,因其两条胳膊上各文着一条青龙,所以人称“双龙”。丁大头和双龙是一对冤家,不但甲乙两帮经常发生斗殴事件,就是这二位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搞单挑斗上一局,互有胜负。直到半年前,两人被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分局的治安民警传唤去训诫了一回,这才不敢再动手。当下,两人赶到现场后,一看双方手下剑拔弩张跃跃欲试的架势,互相看了一眼对方,同时摆手阻止,吩咐众人立刻散开,各干各的活儿去。

  然后,丁大头和双龙把当事人黄富昌、吉顺根叫到一旁,问明了情况,又让黄富昌交出了那口被称为“宝盒”的沉甸甸的盒子。丁大头把手一挥,示意黄、吉两人退下,朝双龙拱拱手说:“双龙兄弟,你看此事怎么解决比较好?”

  别看双龙胳膊上文着青龙,又是一个喜欢打斗的主儿,他却是识得一些字的,据说小时候曾经读过几年私塾。他行乞时看到路人手里有买了刚看完的报纸,就会开口乞讨,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阅读。所以,他对解放后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规矩是有点儿了解的。当下,他开口道:“这件事,如果放在旧社会,那肯定是要靠武力来解决了,但如今是共产党坐天下,人民政府有规矩,容不得我等再像过去那样胡作非为,承蒙丁兄看得起兄弟征求处置意见,那我也就不客气地谈一点儿想法了。”

  双龙遂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把盒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分为二,双方各得一半;二是采用过去遇到纠纷时的非暴力方式解决——斗法,哪方胜,盒子就归哪方,但得置办些酒肉请对方兄弟吃喝一顿,一醉方休。这两个办法,请丁大头任选其一。

  丁大头嗜赌,手头只要有钱,哪怕只有买一个烧饼的零钱,也宁可空着肚子去跟人玩一把骰子。所以,他对双龙所提方案中的各得一半没有兴趣,说要不咱们约个时间斗法吧,看看我的运气如何。

  双龙拱拱手:“悉听尊便!”

  于是,两人就议定第二天上午九点去三圣庙斗法。那么,那口引发争议的“宝盒”在这段时间里由谁保管呢?两人议下来,决定用破布层层叠叠包裹起来,找一个牢固的竹篮子盛着,上面用麻绳扎得严严实实。然后,由黄富昌、吉顺根两人合提着,丁大头和双龙则寸步不离地跟着黄、吉两人。如果有人闻讯前来图谋不轨,那甲乙两帮将全力拼搏,誓死保卫“宝盒”。

  程芝清闻听一班茶客的议论之后,决定立刻前往三圣庙看看。程芝清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想的是看一回热闹,开开眼界,长点儿见识,也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基础。他根本没有想过其他问题,比如那口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是怎么弄到江底沙子里去的等等,自然更没有想过这班乞丐是否有权处置这口属于“无主失物”的“宝盒”——那时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对此作出过什么规定,拾物交公的说法还是后来才提出的。

  三圣庙离茶楼不远,程芝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了茶馆,沿着马路慢慢走到三圣庙前,只见四五十个乞丐已经乱纷纷地聚在那里,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也有少量得知斗法消息后前来看热闹的闲人,却没见警察,也没发现公安的便衣。闲人跟乞丐是分开站着的,程芝清就站在闲人之中,听他们七嘴八舌猜测着这班乞丐将以什么方式来进行这场斗法。

  程芝清之前还不知乞丐的斗法是怎么回事,当下听着,不由得阵阵心惊。据那些闲人说,乞丐的斗法方式很多,无不血腥残忍。比如“开油锅”:地下搁几块砖头,上置两口盛满了菜油的铁锅,将柴火置于锅下把油烧得滚烫后,往锅里放一秤砣,双方各派一人,同时伸手从锅里捞出秤砣,谁捞得快谁就获胜;比如“三刀六洞”:用尖刀在手臂上扎三个对穿而过的洞,谁能够忍受下来,不叫痛不昏迷还谈笑风生,能够照常喝酒抽烟,谁就获胜;再比如“虎腹龙饮”:面前放七大瓦盆冷水,谁喝得多谁就获胜,等等。

  正说着,两个乞丐头目丁大头和双龙从庙里出来了,他们身后跟着黄富昌、吉顺根,两人果然合提着一个被麻绳扎得严严实实的竹篮子。一干人走上庙前的土台,黄富昌、吉顺根放下篮子后退下。

  双龙向丁大头做了个“请”的手势,丁大头便上前一步,冲台下拱手作揖:“诸位弟兄,现有一争议之物需要了断,经我跟双龙兄弟协商,决定采取斗法来决定此物归属。我们已经谈妥,胜者得物,择日请客;败者不许口出胡言,怀有不满之心,更不得动武争夺,否则,犯了众怒的后果大家是知道的!现在由双龙兄弟宣布斗法方式。”

  双龙对台下作了个长揖,开腔道:“如今是新社会了,讲究文明,不提倡流血斗殴,所以,我跟丁兄商量下来,不再采用旧时那套玩意儿斗法了,咱们采用新办法。新办法很简单——掷铜板!”他的手上忽然出现了一枚铜板,做了个往上扔的动作,“双方各选派一名代表,每人有三次猜正反面的机会,谁猜得准,他所代表的一方就获胜了。如果三次双方猜的结果都相同,那就再猜三次,反正总有不相同的时候,那就决出胜负了。”

  胜负很快就决出了,丁大头一方获胜。丁大头大喜,上前提起竹篮,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手起刀落割断麻绳,把“宝盒”从篮子中取出来,看了看,把匕首递给双龙:“兄弟,借你这双吉手,把这口盒子当众打开,让大家看看里面究竟装着什么宝物。”

  双龙于是就用匕首撬开了盒子上的锁具,慢慢地掀开了盒盖,和丁大头一起凑上去一看,两人竟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咦——”

  盒子里放着一支左轮手枪、二十发子弹、一把短剑,以及一个盛放于小木盒内的三十二开本的小本子。

  双龙回过神来,叫道:“这……要上交政府啊!”

  于是,众乞丐就簇拥着丁大头和双龙前往下关公安分局,把这口“宝盒”上交了。

二、立案侦查

下关分局对“宝盒”进行了点检登记:美制左轮手枪一支,子弹二十发,被称为“军人魂”的短剑一把,三十二开小册子一本。

【注】“军人魂”短剑的正式名称是“中正剑”,是由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赠给其黄埔学生的随身短剑。因为在其剑柄上刻有“蒋中正赠”字样,因此得名“中正剑”,进而成为一种荣耀的象征。“中正剑”剑柄刻有“黄埔志工无往不胜”、“中正”等字样,另一面就刻“校长蒋中正赠”,有一把的剑身上刻“成功成仁”字样。由于1933年7月庐山军官训练团开学时主席台对联横批“军人魂”,这类短剑亦称“军人魂”。

  解放初期那段时间里,私藏枪支弹药并不算是一桩如何重大的案件,经历过数十年战乱的社会,民间藏有武器不足为奇。那把代表着剑主是黄埔军校毕业生的“军人魂”短剑也是如此。这种“军人魂”短剑,“大跃进”运动时收缴了许多,都扔进小高炉炼钢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大搞“破四旧”抄家时,也发现过一些,都算不得什么稀罕之物。

  倒是那本小册子引起了公安人员的特别注意。这本小册子是用汉字打字机打出蜡纸后油印的。印刷虽然简单,但纸张却是那种美国进口的道林纸,封面上印着的标题是《小学生必须认识的三千个汉字》;下面用小两号的字体印着落款:“广东省广州市第三公立小学”;右上角另有几个小字:“专供国文教师使用”。从封面看,很容易使人认为这是一本广州教育界自己编印的供小学语文老师使用的教学辅导材料。可是,翻开正文一看却不禁使人心生疑窦。其正文确实是当时常用的汉字,说是三千个,实际字数大约在四千二百个左右。这倒不算什么奇怪,使人奇怪不解的是,每个汉字的前面都有一组由六位不同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数码。公安人员初时还以为是四角号码,可是,请一位懂四角号码的同志来看过后,马上就否定了。这位同志很是认真,回自己的办公室取来一本经常使用的四角号码字典当场验证,果然没有一组数字是跟四角号码相同的。

  于是,公安人员就有理由认为这是一本可疑的小册子,极有可能是敌特分子专用的密码本!

  那个被乞丐称为“宝盒”的盒子,长约一尺,宽约七寸,厚约五寸,内部材质是硬木,外面包裹着一层黄铜皮,上面装着一把与箱体相连的内置式机关锁,已被乞丐撬坏。盒子制作得极为精细,所有连接处均以双榫紧紧咬扣,盒盖和盒体之间采用双层启口结构,密封性能甚好。盒子内部衬着丝棉,覆以紫色锦缎。被疑为密码本的那本小册子装在一个一看便知是量身定制、大小尺寸极为相配的小木盒里,内外都裹着油布,估计是用来防潮的。

  根据盒子表面黄铜皮的锈斑以及内部的枪支和小册子被江水轻微浸湿的迹象来判断,盒子在江水里浸泡的时间不长,估计不过个把月。因此,就有理由怀疑此举乃是某个潜伏敌特分子所为。于是,这个情况当天就由下关分局上报到市局,随即就汇报给陈龙局长。

  陈龙局长有着丰富的反特经验。早在延安时期,他率领着一班保卫人员在跟敌特分子的斗争中屡建奇功。后来,他出任中共北满分局社会部部长、北满军区社会部部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跟各类狡猾透顶、穷凶极恶的敌特分子频频交锋,创造出一套独特的斗争手段,被视为开创中共城市公安工作先河的领头人。当下,陈龙听了汇报,判断说:这个盒子的背后——确切点儿说,就是这本密电码的背后,极有可能是一个敌特组织。这个反革命组织不简单,是国民党特务机关留下的正规潜伏班子,因为他们是有电台的。

  陈龙当即拍板:立刻立案,从市局特侦队抽调三名侦查员,与下关分局的侦查员一起组建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务必尽快破案,抓获敌特分子。

  于是,以乞丐报案日期命名的“3·14”案专案侦查组就成立了。市局特侦队队员程芝清,是特侦队参加专案组的三名侦查员之一,他还被领导指派担任专案组副组长。组长由特侦队另一侦查员刘度一担任。下关分局也抽调了三名侦查员参加专案侦查。当天下午两点,专案组六名成员在临时驻地下关分局的一间办公室会合,互相认识后,就立刻前往发现盒子的沙场去察看,当然,还得叫上昨天捡到盒子的那两个当事人黄富昌和吉顺根。

  到了沙场,先请黄、吉两人说了说捡得盒子的经过情况,又找了沙场张老板,让他把昨天发现盒子的那条小船上的两个采沙工叫来。那是两个苏北口音的粗壮小伙子,昨天这边关于乞丐为一个“宝盒”吵架的消息刚传到他们耳朵里的时候,两人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跟这帮乞丐交涉的。尽管如此,两人今天还是特地歇了半天工,前往三圣庙去看乞丐斗法,当然不是看热闹,而是想了解一下盒子里究竟装着什么宝贝。看下来的结果使两人长嘘了一口气,回来跟张老板一说,后者对他们说这两天警察可能会来问情况,你们不要走开,免得误了公安局的事儿,给人家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专案组一干人到达沙场后,这对兄弟马上停了工自己走过来了。

  专案组首先问采沙工这船夹带着“宝盒”的沙子是在江中哪个位置采到的,并且上了船,请采沙工撑船把侦查员带到那个位置去,用竹竿探探水的深浅。那个位置距江岸大约二十多米,探下来,水深大约一米八左右。回到岸上,一个生性细致的侦查员又让取来采沙的工具,把盒子放在一堆沙子里,请采沙工当场试了试,证实了那个帆布沙兜确实是能够把盒子轻而易举地捞起来的。

  专案组向沙场张老板了解后得知,他是3月初才到这里来设置沙场的,之前这边还是一片无人滩涂。1月底他过来勘察沙场位置时,正是冬季长江枯水期,刚才采沙工指点的那个捞到盒子的位置还是江滩的一部分,人是可以直接走过去的。立春后,长江进入了春汛阶段,江水渐渐涨上来,才淹没了那个位置。

  侦查员们返回下关分局专案组驻地后,立刻举行了首次案情分析会。

  首先,根据盒子内的物品,可以推断盒子的主人是一个毕业于黄埔军校的国民党军官。物品中的那本密电码,表明这人应该是潜伏特务组织中的一个头目。黄埔军校毕业生干特工的,十有八九属于“军统”(抗战胜利后改组为“国防部保密局”)的人。

  其次,盛着如此重要物品的盒子是什么时间扔到长江里的。从盒内物品受江水侵蚀程度来推算,盒子被扔的时间不长,那就不可能是南京解放前扔的。区别清楚解放前还是解放后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是解放前扔的,那就有可能是盒主自己主动扔的。他可能不愿意接受上峰的潜伏指令,哪怕官升三级也不干。这个态度当然不能当场向上峰表白,否则被扔进江底的就不会是这口盒子,而是盒主人自己了。他当时表示同意潜伏,也许还伪装出一副临危受命慷慨激昂的样子,然后从上峰那里领取了经费、密码本等(可能还有左轮手枪和子弹,但不包括短剑,因为短剑应该是从黄埔军校毕业时获得的),领了东西回家后,把经费留下,其余东西则装进盒子连同短剑一并扔掉,远走高飞,一溜了之。这种角色当时是颇有一些的,解放后在历次运动中逐渐被清理出来,根据其历史上所犯下的事儿被一一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这盒子是解放前扔掉的,就很难追查到盒主,即使追查到也不可能顺藤摸瓜追查那个潜伏组织的成员,因为那时候盒主还没有正式上任,恐怕说不清楚手下有多少虾兵蟹将。现在从盒子的受损程度判断,应当是在解放后离现在不过个把月的时间扔掉的,那就表明这个潜伏敌特组织是存在的,至于是否有过什么特务活动,那就不清楚了。

  那么,盒主为何要把盒子扔掉呢?侦查员们各自发表了不同意见,最后集中到市局特侦队的专案侦查员老周提出的一个观点上。这个观点认为:盒子不应当是盒主自己扔掉的,而是其他人瞒着盒主获取这个盒子后扔掉的。其理由是:如果盒主要处理掉这个盒子,有的是办法,因为盒内所盛的物品并非必须整个儿打包一起扔掉,而是可以分别处理的。比如那个密电码本,划根火柴一把火就可以烧个干干净净。其他几样武器处理起来也很方便,南京城里有的是河流、池塘和水井,随手往哪条河流、哪口水井里一扔就是了,何必费这么大周折并且冒着途中被人发现当场扭送公安局的风险跑到长江边来扔呢?所以,扔盒子的肯定不是盒主本人,而是另有其人。

  接着往下分析,这个扔掉盒子的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机会获取盒子,二是可以自由处理盒子,三是只有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把盒子拿到下关一带的长江边上来处理掉。对于侦查员来说,这三点里最重要的是第三点。一般说来,不管处理盒子的那位是什么身份,都没有必要把盒子弄到江边来埋在滩涂上。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那位临时盒主才可以这样处理这口盒子:他辛辛苦苦把盒子拿到江边是为了跟另一个事先约好的人碰头,要与对方共享盒子内的物品,而两人打开盒子后,发现里边的物品对他们无用,或者可能部分物品有用(比如作为特务活动经费的黄金),取走后就决定将盒子就地扔掉。而当时他们所在的位置还是可以走人的滩涂,所以扔掉的最好方式就是在沙滩上就地挖一个不深的洞穴,把盒子一埋了之,然后走人,反正以后不会再跟这个盒子有什么关系了,埋下之后就随便它如何了。

  这样,侦查员就认为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可能是个小偷。要找到盒子的主人,那就得先把这个小偷找到。

  于是,专案组就决定把侦查主攻目标放在查找那个涉案小偷上。如何查找小偷?专案组成员之一、下关分局侦查员钱菊笙是刑警出身的地下团员,解放前在国民党警察局干的刑侦活儿就是专门对付盗窃犯,对如何查缉小偷有一套经验,于是组长刘度一请他出出主意。钱菊笙说解放后南京的小偷已经大为减少,以盗窃为业的就更少了。如今的盗贼大致上分为两种:一种是旧社会留下来的具有丰富作案经验的老贼,另一种则是解放后才干此行的新入道的小偷。老贼通常是不大亲自下手的,以传授行窃经验为主,小偷则听从老贼的教唆作案。

  本案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小偷顺利窃得了这口盒子,但其开锁本领有限(可能老贼尚未传授),无法打开,所以不知道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于是就暂时藏起来,然后向老贼禀报了此事。那个老贼比较谨慎,估计是问了盒子的情况后,没敢让徒弟把盒子送上门去,而是选择了另一方式:让徒弟把赃物送到长江边,他在那里等候。徒弟遵命执行。师徒碰头后,老贼打开了盒子,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盒内除了目前已知的那些物品外,还有黄金;一种是只有目前已知的那些物品。反正不管是哪种情况,老贼最后的决定是将盛放着目前已知物品的盒子当场处理掉。

  那么,应当如何开展侦查呢?钱菊笙说可以通过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来获取线索。对于老贼就先别抱什么希望了,因为他是知晓“江湖险恶”之说的,即使获得了可观的黄金,其日常言谈举止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真正是不露声色。不过,专案组可以从下手作案的那个徒弟那里获取线索。因为初出道的小偷往往年轻气盛,不知江湖深浅,作了案喜欢炫耀,即使盒内并无黄金之类的值钱东西,他也会把这个经历作为向别人吹嘘的资本;而如果盒内有值钱东西的话,按照道上的规矩,老贼得到后是应当分给徒弟一些的。果真如此,徒弟就不仅是吹嘘了,很可能还会有请客消费之类的动作。所以,应该是可以获得这方面的线索的。从赃物扔在长江滩涂上这一点看来,那个老贼的住所应该是离抛盒现场比较近的。其徒弟的住处估计也不远,基本上就是在下关区,因为从老贼的谨慎来看,不可能让徒弟带着这样沉甸甸的一口盒子大老远赶到长江边,那容易出事。因此,查摸工作可以先在下关区进行。

  专案组连夜开始工作,六名侦查员分头悄悄进行调查。当晚,便有两名嫌疑人被抓进了下关分局。

三、两个嫌疑人

  专案组连夜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讯问。

  侦查员老周、葛新鸣讯问的对象名叫宋金猿,二十一岁,无业。宋金猿出身城市贫民家庭,父亲原是下关码头扛大包出身的,后来干活时闪了腰不能干装卸工了,就改行做小生意。当时,在下关街头常见一佝偻着腰身、用苍凉的声调叫卖糕团、被人们唤作“宋老大”的小贩,就是宋金猿的老爸。宋金猿十六岁那年,经人介绍也去码头打工,但他吃不了那份苦,干了两个月就歇工了,此后就四处打短工。南京解放后,还曾经给解放军驻宁部队养过马,后来因为偷东西被开除。据说,他当时偷的是部队缴获的国民党军需物资中的美国毛毯,一偷就是一件(十条)。十条崭新的羊毛毯,别说在当时经济状况十分糟糕的年代了,就是放在现今,一纸逮票也是逃不了的。可是,宋金猿却逃过了惩罚,因为部队领导看他年龄小,而且出身贫寒,也就抬抬手放他一马算了,赶出去了事。

  宋金猿坏了名声,再也没有单位或者私人雇用他了。他就四处转悠着瞎混日子,结交了一批跟他差不多德行的狐朋狗友,别人揽到了零工活儿他就混在里面一起干干,大家都找不着活儿时,偶尔干点儿偷鸡摸狗的不法之事。而据侦查员收集到的信息,大约一个月前,宋金猿的生活状况忽然改善,他变得有钱了。宋金猿曾三次在饭馆请他那帮狐朋狗友吃饭,虽然不是什么著名馆子,但以当时人们的经济状况,一辈子都没下馆子吃过一餐的老百姓多了去了。那个向侦查员提供情况的小青年还说到了宋金猿的另一疑点:一次请朋友在下关宝塔桥东街的“兴隆饭馆”吃饭时,宋金猿喝多了酒,曾当众扬言自己最近发了点儿财,足够好吃好喝地过上一段滋润日子哩!

  这就是侦查员连夜把宋金猿请进局子的原因。

  宋金猿面对老周、葛新鸣的讯问,就是不吭声。一阵对峙下来,嗜烟的老周感到有点儿疲乏,掏出劣质纸烟点了一支,这小子竟然伸手示意要一支。老周窃喜,以为这是松动的表现。不料,宋金猿抽完了香烟仍是一言不发,把老周气得干瞪眼。

  这种状况,直到午夜两点过后才得以改变。分局食堂为值班人员准备了夜宵——肉丝炒年糕。炊事员是按照留下的人数烹饪的,每人一份,不多不少,当然没有被讯问的那两个嫌疑人的份儿。老周见宋金猿盯着夜宵那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便把自己的一份让给他吃。宋金猿终于被这一举动感动了,主动表示愿意交代问题——

  他有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姐姐,早年嫁给了江宁县一个名叫任长兴的商人。任长兴是做古玩掮客生意的,据说对于古玩颇有心得,有时遇到被卖家当作赝品而实际上是真货的古玩,就掏钱以最便宜的价格买下来,藏于家中,伺机出售。多年下来,家里也积累了十来件收藏品。宋金猿就盯上了姐夫收藏的古玩。一个月前,他奉父母指派,前往江宁看望坐月子的姐姐。姐姐之前曾生过三胎,二女一男,可是那男孩出生六天就夭折了。任长兴是家里的独子,极想有个男孩传宗接代,这次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任家上上下下都是欣喜若狂,忙着准备搞“贺三朝”(出生后三天的庆典活动),根本没有对这个小舅子有任何防范。这样,宋金猿就从姐夫的收藏品中选择了一方易于携带的古砚偷走了。

  次日,宋金猿把窃得的古砚拿到鼓楼区的古玩铺子“墨华斋”,老板开价二百万元(旧版人民币,合新版人民币二百元。下同),他二话不说立刻成交。当时南京的物价(按新版人民币计价),鸡蛋三分一个,猪肉五六角一市斤,青菜两分钱可以买一堆,下馆子花上五元钱钞就可以摆一桌酒席了。宋金猿有了这笔钱款,感觉立刻变样,真所谓“手中有钱,心中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隔三差五叫上一班狐朋狗友下馆子吃饭。人家当然想知道他发了哪门子财,他就胡侃乱吹一番。

  专案组当即派员前往鼓楼那边的“墨华斋”古玩铺子去调查。古玩店老板半夜三更被砸门声惊醒,大惊。开门接待了侦查员,证实确有一个长相如此这般的小青年来店铺出售过一个古砚,他给了二百万元钱钞。那个古砚现在在哪里呢?老板说,收购古砚的次日就以五百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镇江的一个古玩收藏爱好者。

  宋金猿的交代得到了证实。尽管他跟“3·14”案没有关系,可是不能放人,因为他已经犯了盗窃罪,需要进一步核实后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来,由于宋金猿姐姐的哭求,其夫任长兴就向公安局表示希望不追究小舅子的法律责任,所以宋金猿被关押了两个多月后得以释放。那个古砚由公安机关追回后发还任长兴,任则掏了二百万元给了“墨华斋”的老板,这桩案子就此了结。

  第二个出场的小偷名叫姜笛,十九岁,他是侦查员程芝清和小洪逮进来的。姜笛比较难找,家里不在,几个常去的朋友家里也没人,后来侦查员想到情报中提到过这小子最近有了钱在泡妞,寻思夜不归宿说不定是在哪家饭店、旅馆开房也难说。于是就在下关这边一家家旅馆、饭店寻找,一直到午夜时分才在东炮台一家名叫“良君客栈”的旅馆里找到姜笛。房间里果然还有一个女孩儿,才十六岁。民警放过了女孩儿,只将姜笛带走了。

  姜笛原先属于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一类的人物,他父亲姜远昌是个南货商人,在南京城里开着三家南货店,经常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还是“一贯道”的点传师,装神弄鬼很有一套,人称“姜大仙”。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期间,这个“姜大仙”接受汪伪政权的任命,担任过一个什么处长,领着双份薪饷——另一份是日本宪兵队发给他的“顾问费”。抗战胜利后,其他跟姜远昌一起在汪伪政权里担任过职务的同僚,即使没有同时还领着日本宪兵队的“顾问费”的,都一个个被国民党逮捕,以汉奸罪名判刑的判刑,枪决的枪决,唯独这个“姜大仙”平安无事——原来他竟然还是“军统”的“地下工作者”。解放后,姜远昌遇到人民政府就没辙了,成了南京市公安局挂牌后首批逮捕的对象,不久即以汉奸、“军统”特务、反动会道门骨干和不法商人的四重罪名被军管会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姜笛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解放前的日子过得何等滋润是可以想见的。姜远昌死后,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因为抓捕姜远昌时还实施了抄家,将其贵重细软统统没收了,那三家南货店也由政府接管,只给姜家留下了相当于中等市民生活标准的日常生活费用,同时给姜远昌的妻子和已年满十八岁的姜笛安排了工作。持有初中文凭的姜笛在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了,被政府安排进了商业系统担任会计。姜笛过惯了自由散漫的少爷生活,哪里耐烦什么准时上下班,而且还得经常加班加点开会、学习,所以干了几个月就主动提出辞职了。

  辞职后,姜笛就整天游荡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跟他情况差不多的落泊富家子弟。南京一向是藏龙卧虎之地,旧时各个朝代江湖上著名的黑道人物都曾在这里设过落脚点。国民党执政时代也是这样,光盗窃犯罪这一行里就颇有几个身怀绝技的窃贼扒手长住南京。解放后,跟那些反动军警宪特分子不同,人民政府未曾发布过让此类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命令,所以,只要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夹着尾巴过日子,是不会找他们麻烦的。但是,这些人中有的家伙自恃是窃贼中的宗师级角色,将自己的行窃手段看作是中华老字号之类的独门绝技,担心失传,竟然动起了收弟子的脑筋。于是,就在社会上东扫西瞄,物色自己的传人。

  姜笛就这样给鼓楼区一个年近七旬、江湖上诨号“灯下黑王”的老贼看中了。“灯下黑王”收徒弟当然要讲究保密,即使在旧社会也是如此,更别说在新社会了。所以,即使是跟姜笛处得极好的铁哥们儿,都不知道他是几时拜到“灯下黑王”门下的。不料最近请他们下馆子时,酒后失言,姜笛吹嘘自己已成为“灯下黑王”的入室弟子。向侦查员提供线索的那个落泊富家子说,不知这是姜笛在瞎说呢还是真事儿,但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姜笛最近的经济状况大为改观,不但请过几次客,还交了个十六岁的女朋友,经常带着她跳舞、溜冰、吃饭、购物。

  姜笛面对侦查员的讯问,倒不像宋金猿那样以沉默作为对付侦查员的武器,他愿意开口,侦查员甚至还觉得这家伙有点儿饶舌。姜笛有一张非常油滑的嘴巴,思维敏捷,驾驭语言的能力很强。问他是否认识“灯下黑王”,他点头称是,然后不待侦查员往下问,就滔滔不绝地说起这个江湖上著名的老贼。说到最后,却跟他没有什么关系。那么如此详尽的资料是从哪里获得的呢?是从社会闲散人员那里听来的。

  如此这般,姜笛一直跟侦查员纠缠了两三个小时。宋金猿被侦查员让给他吃的那份肉丝炒年糕感动了,姜笛却拒绝接受这样的夜宵,说厨师的水平不够,火候过猛,炒出一股焦味。直到程芝清对其他几个侦查员说暂停讯问,先把他晾在一边,待天亮后扣上手铐押到家里去搜查一番时,这小子才神色大变,连说“别、别”,于是才交代了。

  姜笛一开口就说他最近花销的钱钞确实是盗窃所得,那么,偷了什么东西呢?他说是一个小箱子。

  侦查员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小箱子?那不就是盒子吗?可是,听姜笛继续往下交代,才知道原来是一口女式旅行皮箱。“灯下黑王”收姜笛为徒弟后,其实还没进入实际传授行窃真经的阶段,不过是给他讲一些自己以前行窃的案例。旧时大户人家吃饭有个规矩,必须等全家人都到齐后才开饭。这样,晚餐时那些深宅大院往往十室九空,全家人都集中在饭厅用餐,下人则在一旁伺候。饭厅里灯火辉煌,内宅却是一片漆黑,称之为“灯下黑”,窃贼往往就利用这个时间段潜入现场快速作案。姜笛的这个师傅作此类案件最为得心应手,颇具“王者风范”,故道上给他起了个“灯下黑王”的诨号。姜笛听师傅说了几回,心里就痒痒的难以抑制,于是决定试试看。

  根据老贼的说法,此类案件最为要紧的是踩点要准,包括现场地形、进出通道、主人作息时间、财物放于何处等,事先都要了解得准确无误。姜笛作案心切,哪里还顾得上按照这一套复杂的程序走下去——老实说,让他走也走不了,这里面包含着很高的黑道技术含量,一时半时是学不会的。

  姜笛如何解决这个关键难题呢?他自有办法:找一家他熟悉的有钱人家下手不就行了吗?

  姜笛以前经常跟着父亲走亲访友,那些跟姜远昌交往的人家自然都是富裕大户,姜笛于是选择了白下区常府街上的一户开着两家工厂的辛老板家作为目标。这里面另有一层深义——替已被干掉的父亲出一口气。因为解放后辛老板向公安局提供了有关姜远昌的大量材料,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姜远昌的罪状。元宵节次日傍晚,姜笛趁辛宅全家都集中在客厅里用晚餐的当儿,翻越后院墙进入内宅,下手窃得一口女式小型旅行箱后迅速溜走。箱内有三件女式衣服和一百多万元现金,以及金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这口箱子,姜笛先是寄存在火车站,后来泡上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后,就放到她家里去了。

  程芝清连夜往白下分局打电话询问是否有人报过这个案子,对方值班警员说的确有这个报案记录,案件至今未破获,刑警疑系内盗,因为那个女式旅行箱是失主辛老板之女为次日去北京办事准备的,这个情况只有家里人(包括用人、保姆)才知道。程芝清说方向弄错了,窃贼已经被我们抓住了,回头你们过来提人吧。

  这样,两个嫌疑人都被排除,侦查员算是白忙了一场。

四、另辟蹊径

  专案组继续查访小偷。3月16日,在下关码头得到一个线索。

  提供线索的这个“耳目”姓张,是个卖瓜子的小贩。他听了钱菊笙的访查目的后,提供了一个情况。说是,一个多月前,大约是腊月二十三前后吧,他曾听几个经常到其摊头上来坐着聊天的小混混说,有个外号叫“小道士”的不知在哪里拎到一件东西,好像体积不大,是不是箱子、盒子之类的他就不清楚了。

  钱菊笙对专案组组长刘度一说,“小道士”我知道,那是个比较机灵的小偷,解放前就打过几次交道,后来听说他去了镇江,难道又回南京了?刘度一说那咱们就去找他吧。

  “小道士”姓王名根根,从小父母双亡,亲戚将其送进了栖霞山的一座道观出家。王根根十六岁时离开了道观,开始在江湖上混日子,其“小道士”之称由此而来。王根根是一个比较有特色的窃贼,他在道观待了十年,尽管年少无知不过属于混日子的,但看也看得多了,多少知晓一些做道士的门道儿。所以,他平时如果有行窃的机会,就下手;没有机会,就到哪家道观去以挂单的形式混几天饭吃。三年来,他的足迹遍及南京、镇江地区所有的道观,甚至还曾去寺庙住过数日。对于道观、寺庙,王根根是不下手偷窃的,相反当道观被人行窃后,他还四处访查线索,通过江湖朋友打招呼让窃贼送还赃物。

  但是,对于另一类他经常涉足的地方,他就不客气了。那就是一些请道士上门做法事的市民家庭。这些家庭做法事时,王根根有时会去凑热闹。他跟南京所有的道士基本上都相识,所以做法事的道士是不会拒绝他一起登门或者中途加入的,而市民自然无法分辨这小子其实是个假道士,也就不加提防地让他进门了,王根根就混在里面滥竽充数。这样做的即时好处,是能够混两顿好饭。至于长远好处,那就是王根根乘机踩点。踩了点通常并不很快就下手,而是隔上三五个月,有时甚至更长时间。他的作案特点是全天候,不讲究什么“灯下黑”,有时出门时并未考虑当天要作案,但是路过某户他曾经做过法事的人家,而此时正好家里无人,他就撬门而入,毫不客气地下手作案。有时他自己不动手,而是向一班小偷同道提供情况,让人家去行窃。所下手作案,不是扒窃(他好像没有学过这项技能),而是瞅准机会把人家放在一旁的包包拎了就走,道上行话叫作“捉兔子”。

  刘度一、钱菊笙查找王根根其人,是具有相当难度的。因为这小子没有家,向来居无定所,今天在这个朋友处过一夜,明天则可能在码头或者火车站蜷一宿,后天呢,就住在哪座道观或者寺庙里,有时作案获得了较多的赃款,连续几夜住在旅馆里也是有的。可以说,这是一个每天白天还不知道自己当晚睡在哪里的主儿。侦查员要寻找这样一个家伙,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好在钱菊笙手里有眼线,他又是南京当地人,所以还有办法对付这个难题。他立刻布置那些耳目眼线四下打听“小道士”的下落,打听到了不要惊动他,而是立刻飞报,刘度一、钱菊笙在下关分局坐等消息。

  这样,刘度一、钱菊笙就有了一份暂时的悠闲,两人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这天傍晚,终于有人前来向钱菊笙报告了,说发现了“小道士”的下落,他在白下区北首巷的“必舒堂”过夜。侦查员于是就向分局要了吉普车,直奔“必舒堂”。

  “必舒堂”是一家大众浴室,二十四小时对外营业。顾客洗澡后可以在休息区睡觉,睡醒了还不想离开的,可以享受免费的茶水。肚子饿了也不要紧,自有小贩前来兜售点心,还可以差跑堂的到外面馆子去叫外卖。这类场所,比较适合兜里有了一些钱钞的“小道士”之类的家伙。侦查员过去时,王根根刚一觉睡醒,穿了条短裤,披着块浴巾坐在那里喝茶。他是认识钱菊笙的,一见面就放下茶碗,跳起来让座。钱菊笙说我不坐了,想请你去我那里坐坐。王根根一点儿也没有惊慌,很爽快地点头,说钱哥您太客气了,想念兄弟了只要差个人过来唤一声就是了嘛,何必亲自出动呢?看天都黑了,又是早春时节,乍寒还暖,小心着了凉伤风呢!一边耍着贫嘴,一边穿上了衣服,跟着侦查员出门,一眼看到门口等着的吉普车,又唠叨开了:小子何德何能,还劳您动用车辆来接?唉,这真是……

  到了分局,钱菊笙说,现在咱们说正事儿,听说你最近捞到了一样东西?王根根眨着眼睛说钱哥您的耳朵真灵,兄弟难得下一次手,您就听见消息了!唉,真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呀!

  侦查员说,你捞到了什么东西?说说吧,态度老实,自有好处。不老实呢,那你就要吃苦头了。王根根说这个我是清楚的,如今是共产党执掌天下,讲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瞒二位大哥说,我捞到的是一个盒子。一边说王根根一边随手比画,说大约是这么一个尺寸。侦查员心里一动:这跟涉案的那个盒子大小差不多。于是就让王根根往下说。

  据王根根说,那是大约个把月前的一个夜晚,七八点钟吧。冬天天黑得早,那当儿已经全黑了。他那天没有事儿做,也没跟朋友相约坐坐喝个茶聊个天什么的,寻思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到码头转转吧,于是就到了下关码头。在码头的候船室里稍稍一转悠,对一件东西发生了兴趣,那就是此刻侦查员询问的那个盒子。按王根根的说法,本来他并不准备下手捉这个“兔子”的,可是那个盒子的主人实在太小看像他这样的道上兄弟了,竟然在那里睡着了,不是一般的打盹,而是熟睡,打呼噜、淌口水、说梦话等等要素一样不缺,而那个用一块印花布包着的盒子呢,就放在主人一边,竟然没把手放在上面,也没弄段绳子拴一拴什么的。王根根当时看着就恼火了:这不是小看南京道上的弟兄吗?今天我如果不下手教训教训你,日后还不让你这个家伙把牛皮都吹破了?于是,他就捉了这只“兔子”。

王根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钱菊笙问:“往下说呀!后来呢?”

  “后来?唉,别提了!算我倒霉,后来,我就跟那玩意儿拜拜了——扔啦!”

  “扔了?”侦查员感到心跳加速,“扔哪里了?”

  “长江边上。”

  侦查员听着,寻思似乎八九不离十了,就让王根根说详细点儿。王根根却说口渴,想喝点儿水,如果能放点儿香片就更好了。钱菊笙马上给他沏了一杯茶,说香片没有,只有茶叶末子,你将就着喝吧。王根根喝了茶又要求抽烟,于是只好给了他一支烟。

  王根根继续往下交代:他把那个包袱偷到手后,立刻往候船室外面走。刚走出去,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暗吃一惊,竟是“小癞痢”!

  “小癞痢”跟王根根同岁,也是一个无家无业的混混儿,不过由于长着一头癞疮,又没有做过道士,所以生财之道远没王根根广。但他的无赖劲儿在江湖上是有点儿小名气的,谁让他缠上了,不破点儿小财是没法脱身的。现在,王根根自叹倒霉,寻思该如何打发这小子。他还没想出主意来,“小癞痢”开口了,轻轻吐出四个字:“见者有份!”

  王根根看对方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索的样子,心里就害怕了,因为“小癞痢”是个昼夜怀揣刀子随时敢动手的亡命之徒,“小道士”手无寸铁,而且个头力气都与“小癞痢”有着明显差距,最好的选择就是按照道上规矩行事。于是,王根根只好点头。

  “小癞痢”生怕王根根逃跑,伸手过来扣住了后者的手腕,说咱们上江边去,晚上那边没人。于是,两人就去了长江边上,也不顾冬夜江风猎猎,寒冷刺骨,在滩涂上找了一处地方就解开包袱,取出盒子。“小癞痢”一把抢过去,放在地上摆弄了片刻,打开了,王根根连划三根火柴才亮了一根,两人一看,暗呼“晦气”!王根根站起来,“呸”了一声回身欲走,却被“小癞痢”唤住:“等等!把这东西埋了再走!”

  “小癞痢”掏出匕首,就地挖了一个不深的坑,把盒子埋了进去。那块印花布,就给“小癞痢”拿走了。

  王根根说完,一摊手:“就是这么回事,没了!”

  “完了?你还没说那口盒子里是什么东西呢!”

  王根根叹了口气:“唉——什么东西?晦气的东西——是死人的骨灰!”

  侦查员的沮丧可想而知!

  当然,调查还要进行下去。天明后,专案组分为两拨,一拨带着王根根去江边辨认埋骨灰的位置,另一拨则去找“小癞痢”。“小癞痢”具有明显的特征,而且神通没有“小道士”广大,所以找起来并不特别费劲儿。找到后一问,“小癞痢”的交代跟王根根完全相符。侦查员带着“小癞痢”到达江边时,另一路侦查员还没找到一个月前埋骨灰盒的地方。王根根说当时黑咕隆咚的,埋时又没有想到过以后还要挖出来,天又冷,谁会留意位置呢?就是留意了也记不住。这长江滩涂上到处都是一个样的,再说现在涨水了,兴许那地方早已给淹没了呢。“小癞痢”的到场并未使这一情况有所改观,两人一直折腾到中午,侦查员挖了好几处位置,都没有结果。于是,只好放弃寻找骨灰盒。但是,对于两人所说的情况,专案组研究后认为基本属实。

  之后,专案组又调查了四天,未能查摸到有价值的线索。

  3月19日晚,专案组开会讨论案情,认为之前把调查方向定位于小偷可能有误,于是就研究寻找另外的突破口。

  另一个突破口是侦查员葛新鸣发现的。葛新鸣在铁匠铺当过两年学徒,对于铁器有些研究,开会时他把那把“军人魂”短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察看,良久,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说,我听说国民党军官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这种剑的剑柄上,这把短剑的主人会不会也曾刻过?现在这上面当然是没有了,但好像有打磨过的痕迹,是不是请专家鉴定一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这个主意立刻为众人所接受。于是,这把短剑立刻被送去鉴定。鉴定结果是:剑柄上确实曾经刻着字,但已经被磨掉了,仪器下尚可分辨留下的一个字的部分痕迹——“干”。这部分痕迹,在推出简化字后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汉字,“干净”的“干”,但在当时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字。从打磨痕迹判断,这个笔画的位置是短剑主人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所以应当是姓氏,于是侦查员认为短剑主人应该姓王(“于”也可被认为符合该特征,但那是后来推出的简化字)。

  既然这玩意儿是黄埔军校发给毕业生的,那就查查黄埔军校历届毕业生名单吧。于是,专案组搞来一本华东社会部编的油印资料《黄埔军校历届毕业生名录》。可是,打开一看却傻了眼。创建于1924年的黄埔军校,1927年改称“中央陆军军官学校”, 1946年再度改称为“陆军军官学校”,因一直沿用“黄埔军校第×期”的说法,故在习惯上仍将该军校(包括设立于全国各地的分校)称为“黄埔军校”,因此,从该校毕业的军官人数多达六位数,而王姓又是中国的一个大姓,在《名录》里出现率颇高,所以,是没法往下查的。

  但是,大家认为葛新鸣的主意是对头的,那就另辟蹊径往下走吧。侦查员找了个懂行的人了解下来,得知“军人魂”的颁发始于1934年黄埔军校第九期。这样,加上估计盒主应该是藏匿于南京市的人,所以可以缩小搜索范围。讨论下来,决定采用一个办法:解放后,一些反革命分子被抓进了局子,一小部分已经处决,一部分已判刑的关押在监狱,更多的未决犯则被关押在市局和各分局的看守所。这些关押对象中,很可能有人知道南京这边是否藏有王姓黄埔军校毕业生,可以去向这些人了解。

  于是,专案组六人分别前往老虎桥监狱、市局看守所、各分局看守所找此类对象调查了解。

  专案组副组长程芝清负责调查秦淮分局看守所。这个看守所一共关押了五十多名历史上有过旧军官记录的犯人,但是,从黄埔军校毕业的只有三名,程芝清决定先找这三人分别谈谈。从材料看,这三人中有一个是姓王的,名叫王一宽,程芝清就让看守人员先把这人带来。材料显示王一宽的情况如下——

  王一宽1917年出生于南京,1936年6月毕业于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二分校,被分派到国民党部队担任连长,后升为副营长。当副营长后的次年眼看有希望再度晋升,不料在跟日本人作战时负了伤,一条腿瘸了。于是退出军界,先在重庆待了两年,经营中药材批发生意。1943年前后,接受中学同学叶逊先(其时已经成为汪伪政权官员)之邀,返回南京,与叶逊先合伙开了一家中药批发行。抗战胜利后,叶逊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他跟王一宽合伙开的那家批发行被作为敌产没收,念王一宽是“革命军人”、“抗战功臣”,后来发还给他该批发行三分之一的资产。王一宽用这笔款子经营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小百货商品批发商行,一直持续到解放后。王一宽家住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街,妻子名叫袁慧丽,镇江人氏,1944年与王一宽结婚,生有一子一女。

  程芝清第一眼看到王一宽时,颇有些出乎意料。这是一个戴着金丝框眼镜、一脸斯文的中年男子,若非左腿微瘸,丝毫看不出他曾是在战场上跟日本人浴血奋战的老兵。王一宽朝程芝清欠身鞠躬,口称:“长官好!”

  程芝清指指椅子:“请坐!”

  谈话开始了,程芝清的第一个问题就把王一宽弄了个激灵:“你是国民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的毕业生?那你应该有‘军人魂’短剑吧?”

  王一宽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吃惊,敏捷地起身:“报告长官,在下没有短剑!”

  “坐下说,这是为什么?”

  王一宽回答:“不好意思,我当时有两门挂科了,只能算是肄业。肄业生是没有资格授予短剑的,简历材料上是瞎填的。”

  程芝清接着往下问关于在南京的黄埔军校毕业生的情况。王一宽说他那一期里在南京的同学可能有,不过他当年从重庆返回南京经商后,跟国民党方面的所有同僚、同学都没有来往了,所以不清楚。至于其他期的毕业生,那就更不了解了。

  跟王一宽的谈话就到此结束了。之后,程芝清又找另外两个被关押的黄埔军校毕业生谈了话,没有任何收获。

  但是,跟王一宽说到“军人魂”短剑时对方紧张的眼神让程芝清念念不忘,不知怎么,他总觉得这个眼神的背后似乎有什么问题。返回下关分局专案组驻地后,程芝清翻阅那本《黄埔军校历届毕业生名录》, 1936年毕业的那期里果然没有王一宽的名字。程芝清是个生性比较谨慎的人,所以在当天晚上专案组众侦查员的碰头会上,他没有提到对王一宽的那个小小的疑问。

  次日,专案组继续分头前往监狱、看守所调查。程芝清对王一宽念念不忘,决定去老虎桥监狱。昨晚,程芝清躺在床上还在分析着王一宽的那个眼神,想来想去总觉得似乎反常,于是就有了一个假设:黄埔军校肄业生离校时不发“军人魂”短剑之说,不过是听王一宽自己在说,如果国民党的军校在这方面允许有例外,那王一宽是能够获得短剑的。而所谓的1943年从重庆返回南京老家经商之举如果并非如他自述的那样,而是国民党特务机构比如戴笠主持的“军统局”指派给他的任务,那他就是从军队转调到“军统局”的一名特务。这个猜测如果成立,往下也就好解释了:对于“军统局”来说,既然你王一宽在南京的这两年地下工作干得比较出色,那就利用已经创造的条件继续干下去吧。这样,王一宽就一直干了下去,直到南京解放前夕受命潜伏。以其资格,是能够当一个掌管若干名手下的潜伏特务组织的头目的。

  这个假设是否成立呢?程芝清决定去老虎桥监狱找那个抗战后被国民党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汉奸叶逊先调查——要查清楚王一宽当初是怎么来南京经商的,这一点对于确定王一宽的真实身份具有重要意义。

  叶逊先1946年被国民党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在老虎桥监狱服刑到南京解放,人民政府甄别在押人员时,认为他罪行确凿,应当继续服刑,于是仍关押在老虎桥监狱。程芝清提审他,问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1943年王一宽从重庆回南京与其合伙经商的情况,二是是否听说过王一宽有“军人魂”短剑。

  叶逊先的回答如下:当初王一宽从重庆返回南京经商之事,确实是他向王发出邀请的。不过,那是事出有因之举,之前一年两人就已经有了倒腾中药材生意的合作。当时由于战争的原因,交通不便,贸易中断,东南沦陷区无法获取西南大后方诸省中药材重要产地的中药,所以,凡是西南的中药材在上海、南京等地都大幅涨价。王一宽在重庆经营中药材批发,除了向那些冒险前往重庆进货的沦陷区批发商提供货物外,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就动起了直接在南京设立批发窗口的脑筋。当时,叶逊先在汪伪南京政府下面的卫生局当处长,负责向日军和汪伪“和平军”调拨中西药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务,权力很大。王一宽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这个情况,就派人从重庆赶到南京找其洽谈合伙经商之事。叶逊先当官是为了给自己牟利,财路自然是多多益善,当下就一口答应。但是,出于谨慎,他提议先由王一宽从重庆发些中药过来,由其负责推销出售,属于“试试看”性质。这样一试就试了一年,叶逊先赚到了一些钱,王一宽也获利不少。正当叶逊先考虑是否让王一宽派人过来直接开一家中药材批发行时,王一宽的来函也提到了这个问题,而且其心情似乎比叶逊先还迫切。这样,自然一拍即合,两人于是决定正式合作。王一宽说他在重庆的生意伙伴都是西南人,到南京搞经营恐怕不熟悉,所以决定自己回来直接经营,至于进货渠道,自然确保畅通无阻。这对于叶逊先来说,当然是一个最好的结果。这样,1943年初王一宽就来到南京,不到一个月,两人合伙的中药材批发行就??

信笔由墨2021-06-05 03:59:50
再过一个小时几分钟就六五了。发篇尘封档案给各位周末解解闷,别六长四短的好无聊。
信笔由墨2021-06-05 04:02:45
卖命的事有个猪队友还可有活路,遇上个猪头,那死的才真叫个冤哪。
信笔由墨2021-06-05 04:07:42
此案线头在南京城西北下关,窝点却在南京的东南秦淮。天意啊。
阿历克斯2021-06-05 20:58:06
那个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呀?
信笔由墨2021-06-05 21:19:23
是啊,还有那个用错了密码的头。这就是:猪友坑一个,猪头坑一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