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后,一篇名为《卖假药给志愿军的“奸商王康年”冤案真相》的帖子开始在网上流传。
当时好几个论坛都有博主在几乎同一时间“原创”了类似的帖子。
这些帖子无一例外,将王康年所开的涉事药房称之为“小药房”,将王康年本人称之为“牺牲品”。随后几年在不同的平台上都有类似的帖子流传。
然而,正如某些网友在当时已经指出来的那样,
这些文章中普遍存在将事实片面化的问题,而且行文思路如出一辙。
那些洗白的文章中提到的无非以下几点:
“大康药房”只做零售,自身不具备“制假”的能力;
没有一家药厂因“制假”遭查封;
也没有一名“受害”的志愿军士兵在法庭上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