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nr05052022-08-17 04: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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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禁雷问题的态度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陆地边界线漫长,地雷作为一种可靠的防御性武器,对中国仍然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国土防卫的战略方针,我军使用杀伤人员地雷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防止外来的军事干涉和侵略、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找到替代办法并形成安全防御能力之前,中国需要保留在全国领土上合法使用杀伤人员地雷的权利。这是一国安全防卫的正当需要,也符合联合国宪章关于自卫权利的规定。因此,中国不能同意立即全面禁止杀伤人员地雷。
      中国同情和支持减少雷患的人道主义关切和国际努力,赞成限制地雷的使用,以最终实现全面禁雷的目标,并严格遵守“地雷议定书”的规定,积极参加其修订工作。目前,新议定书尚未生效,但中国早在1996年4月就宣布不出口不符合新议定书规定技术规格的杀伤人员地雷。
      中国还十分重视扫雷问题。在联合国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多次强调,目前最 为紧迫的是扫清现埋在地下的地雷,以杜绝平均每天有80人死伤于地雷的惨象。我国政府向有雷患的国家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柬埔寨等国家无偿提供发探雷器材,并帮助它们培训扫雷人员。这些工作将继续进行下去。
      中国政府对境内扫雷工作也十分重视。从1993年初到1994年底,政府派专业部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的边界地区展开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扫雷活动,共扫除各式地雷及爆炸物100万枚,打通边贸通道170多个。扫雷任务完成后,由包括将军在内的指挥员带领全体官兵,踏遍清理后的雷场,向当地人民证明扫雷效果。他们这样的做法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禁雷问题的今后走向
      “禁雷公约”已经产生,一些国家将予签署。但是,不少国家,由于正当安全需要,不会同意立即全面禁雷。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是目前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相当一些成员国主张在这一机制中谈判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禁止杀伤人员地雷的措施,裁军谈判会议已为此设立了特别协调员。此外,《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缔约国也将定期审议公约的执行情况。有关地雷的问题可以在这两个具有普遍性的机制中继续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