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谷爱凌很火,也牵涉了敏感的国籍问题,也是海外华人非常关注的问题。
我们先把国籍法 原文中的几个和谐条款拿出来学习一下,
之后再分享一下我亲眼见到,亲耳听到的故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核心条款和简单解读。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注意,这是40多年前,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时公布施行的,时过境迁,早已天翻地覆,沧海桑田…..)
核心条款: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天经地义)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一条有意思,很多拿旅游签证到美国生娃的,父母没有在定居在外国。不知道小孩拿了外国国籍,还能不能申请中国国籍?
从条款而言,谷爱凌的爸爸是美国人,她妈当时如果入了美国籍谷爱凌就不具有中国国籍了。如果她妈当时持中国护照拿绿卡,严格来讲,按条款谷爱凌就不具有中国国籍了。当然,如果她妈但是还没绿卡,女儿就同时拥有美国国籍和中国国籍,18岁之后再选择)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文后要讲的,入了外国籍的之后又想要恢复国籍大概就是依据这一条)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九条其实是大家最关心的,按道理不办任何手续就已经丧失了中国国籍。
后面的第十四条还特别强调了第九条不用办理手续,当事人一旦入外国籍即丧失了中国国籍)
2. 我在深圳公安局听到的故事分享。
2020年秋,新冠疫情已经肆虐大半年,国门依然紧锁,进出境很不方便,一些人拿着外国护照,持多次往返签证进入中国的人待在中国境内的时限已到(一次进入停留不得超过180天),以前可以去外国走一趟香港(或者其他国家)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是现在必须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签证延期。
一般而言,持有外国护照到驻外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只是询问并不查验你是否还保留中国户口,但是在中国境内本地公安局办理,凡是写原出生在中国的,办事人员会在系统里查验中文名,出生日期,很容易就查到持有外国护照的人是否有中国户口。
当时一个年近六旬的女同志就持有加拿大护照出现了这种情况,签证延期被公安局查到还有深圳户口,公安局要求她主动撤销户口(这个不是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在另外一个窗口办)之后才能给她办理签证延期。那个办案窗口的小姑娘还耐心跟她介绍具体流程,解释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这个女同志情绪很激动,她很大声地说“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那我就放弃加拿大国籍好了,当初是我老公忽悠我去的,现在我们俩都离婚了,我现在主要是居住在中国”
办案人员说“您要放弃加拿大国籍也可以,但是现在您已经没有中国国籍了,虽然户口没有撤销,但是那已经是非法的,按中国国籍法,您从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的那一刻起就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您取不取消户口,办不办手续您就已经失去中国国籍了。”
那个女的,似乎有点懵,一幅垂头丧气的样子,喃喃的问“那我怎么办?那我怎么办?”,既象是问自己,也象是问办事员。
最后她冒一句“你说的我不信,要你们领导来。”
小姑娘没办法,叫她们的领导来了,中年男的,气场很足,似乎更给人以信赖感。
他又向那个女同志耐心解释了政策,其实也基本上是重复了那个小姑娘的说法。
女同志听了更加崩溃,讲话更加大声。不断重复着“我不要啊,我不要取消深圳户口”
还问“我不管它,我也不办签证延期,会怎样?”,
那个中年男的回复“您这个就是外国人非法滞留,相当于“黑下来”,不清理时似乎无所谓,但是公安局清理到了就会遣送您出境“
“而且,您“黑下来”即使长期没有碰到公安部门清理,但是出境时,不管是去香港,去新马泰旅游,或者回加拿大,边防人员会拦下您处罚,非法滞留要缴纳罚金,按天计的。严重的有可能取消签证,以后再也不发签证了,您再也回不了中国。”
几句话让那个女同志又惊又气“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又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中国的事?拿个加拿大护照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怎么可以这样?”
那个中年男的说“您讲的这个也有道理,但是我们只是普通工作人员,只能照章办事,希望您能理解”
女同志又问“那我怎么办?”
中年男的回应“我建议您按章把户口先注销了,几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结,之后再来我们这办理签证延期,手续也都挺简便的。”
“完了您想恢复中国国籍的话,正当地去按流程申请,流程也比较清晰,手续也不算太复杂。但是三个方面:1需要您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并且长期定居中国。2审批能不能批下来要看具体情况。以前出生在中国,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做过危害国家的普通民众按程序应该都能批准。3.申请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那个女同志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反正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说了一句“让我想想吧”,然后就悻悻地走了。
我和太太在后面好象看戏一样,心情复杂地看完了全幕。
3.司马南的视频
上面的对话中那位女同志说“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又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中国的事?拿个加拿大护照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怎么可以这样?”
其实是很多人的心声,相信是有广泛共鸣的!
喜不喜欢那个D,喜不喜欢那个政府另说,但是对家乡,对故土,对那里的山山水水,父老乡亲,肯定是有感情的,全世界也没有多少国家,对生在那里,长在那里,只是离开祖国入了别国的国籍就是那个态度,的确很伤人心。
期待:新的历史背景下,国籍法能够与时俱进,回应民众感情和国家新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