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公平意味着税务制度对所有公民都是公平的。这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更是法律。享有公平公正的税务制度的权利是《纳税人权利法案》中的十项权利之一,该法案明确概述了每位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以下是国税局希望所有纳税人了解的有关这项权利的含义:
- 纳税人有权期望税务制度会考虑可能影响纳税人债务、偿付能力或及时提供资讯的各项事实与情况。
- 如果纳税人遇到财务困难,他们有权从纳税人辩护服务处获得帮助,从而能够通过正常的国税局渠道来妥善及时地解决其税务问题,
- 无法全额支付税收债务并满足特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与国税局安排付款计划。这意味着纳税人将在一段时期内支付特定的金额,通常是按月支付。
- 纳税人可以提交折衷付税提议,要求国税局接受低于全额的金额来结清其税收债务,如果纳税人:
- 相信他们不欠全部或部分税收债务
- 无法在法律允许的征收时间范围内支付所有欠税
- 认为国税局在决定是否结清债务时应考量其公平、困难或公共政策等存在的因素
- 国税局有一份全国和地方指南的清单,包含了在考虑结算减少某人税收债务时所采用的基本生活开支。如果使用此指南会导致纳税人没有足够的钱来支付其基本生活开支,国税局员工则不能使用该指南。这种情况下,国税局将采用纳税人的实际开支。
- 国税局不能没收某人的所有工资来征收其未缴税款。一部分工资可以免征,从而让纳税人能够支付基本生活开支。
- 对于在法定追讨期限到期后所评估的税款与债务,或是错误或非法评估的税款与债务,国税局有权对过度评估的未缴部分税款与债务进行减免。
- 当国税局员工导致了不合理的延误或错误,且错误的主要方面不归咎于纳税人时,国税局有权酌情减少纳税人缺额付款所带来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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