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珊瑚2022-10-05 20:43:51

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了。一个五十多岁上海女,给一个七十几岁白老头当保姆,然后就成了太太,房子也加上她的名字。一天她推着轮椅上的老头在伯克利街头上走,忽然被人枪杀,凶手跑了。后来知青同乡会发个信息,希望捐钱帮她儿女打官司,她儿女要求房子遗产。据说没人理会,又听说房子终是判属白人儿子的。

聂耳2022-10-05 20:59:44
她女儿怎么有资格继承呢?人家还有亲生子女在,这种官司基本胜不了。还不如找侦探查凶手
聂耳2022-10-05 21:07:57
房子上的名字和她女儿无关。只有一种情况下她女儿可以继承房产,就是继承她母亲的财产(而不是她母亲的共有财产)。
当我们小的时候2022-10-06 14:39:18
如果她死前没有遗嘱的话,按自然继承,她死后老白人是第一继承,老白人死后他儿子是第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