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古未见的笔名2020-09-19 20:45:17

三年前,我写《曹雪芹的马甲》一文时还很笃定地认为《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是曹雪芹,三年后的今天,若有人再问此问题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不清楚。”

清朝人曾云:”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 谈红楼必要研读红楼,越研读越发觉离胡适之的曹家沟越来越远,现在我的感觉是:”读红不离曹家沟,刺股皓首也枉然!“

《红楼梦》无论是抄本还是印本都没有明确作者是谁。

程甲本程伟元序云:”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几乎同时代的人都不敢断定,二百多年后的人就敢断言作者是谁?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中云: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甲戌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此正文部分明确说曹雪芹是编辑修改人员,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一书,他怎么会是原创作者呢?

1921年,胡适著《红楼梦考证》一书,依据的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清袁枚的《随园诗话》。

袁枚(1716-1797)字子才,号简斋,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清代乾隆时期著名的诗人、散文家、文学评论家,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乾隆四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研究证明,袁枚与曹雪芹是同时期的人,他叙述的曹雪芹自然就成为后来的红学家们研究《红楼梦》的重要依据之一。 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中记录了有关《红楼梦》的两条论述。

《随园诗话》卷二记载:康熙间,曹楝亭(曹寅)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明我斋”即明义,姓富察氏,字我斋,满洲人,乾隆朝担任内务府上驷院的侍卫。他著有诗集《绿烟琐窗集》,书中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据说这是现存发现的提及《红楼梦》的最早文字资料,袁枚引用的诗句正是其中的第十四、十五首。明义写的《 题红楼梦》二十首绝句,诗前有小引中写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注(1)以上三段引自寻梦向天歌的《袁枚“随园诗话”中的曹雪芹》

文献记载中所谓曹雪芹原创著作权的证据并不充分,并且是矛盾的,否定的

1.在史料中,袁枚虽称“其(曹寅)子雪芹”是《红楼梦》作者,但他说的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并专门强调“雪芹”是曹寅的过继子,是在南京秦淮河边以作诗而闻名的“公子”,曹寅的嗣子是曹雪芹之叔曹頫。因而袁枚的记载不能证明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沾。

2. 称曹雪芹是作者的两位读者永忠和明义都不认识曹雪芹,认识曹雪芹的都没说他写过《红楼梦》,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敦敏没说过,好友张宜泉在《伤芹溪居士》等挽诗中两次郑重介绍曹雪芹:“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其人工诗善画”,两次称赞他的诗、画,没说他会写小说。《红楼梦》面世后不久即“脍炙人口”名扬天下,它是“作者一字一泪”,“一字一血珠”“一生惭恨”“哭成”(脂砚斋语)的,曹雪芹若是作者,无论生前还是死后,他三位亲密的朋友写了很多诗尤其很多挽诗,却都没夸一句他的书,没赞他会写小说,岂非天下一大奇事。

3. 明琳是文献中曹雪芹的四位关系最密切的朋友之一,他的外甥裕瑞说曹雪芹不是原作者,而是批阅增删者。“《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他的说法来自于“前辈姻戚”,所以他知道曹家底细,知道曹雪芹姑姑嫁给了哪个王,知道王爷家里有没有钱,甚至连曹雪芹头大脖子黑,以及爱喝南酒、爱吃烧鹅都知道。

4.脂砚斋也赞曹雪芹诗写得好,并等他补小说第二十二回末破失的诗,但从来没赞雪芹小说写得好,而不停地夸作者“石头”、“石兄”、“玉兄”小说写得好。脂砚斋主导小说创作,曹雪芹处于被动地位。如第二十四回,眉批醉金刚一段,写醉金刚借钱给贾芸,极慷慨尚义,庚辰本眉批道:“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历历注上芳讳,是余不是心事也。"是批者不忍心在小说中一一注明他所经历过的现实人物的名字。在脂批中,作者是作者,雪芹是雪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注(2)以上四段引自知乎,作者为国学之光。

《红楼梦》堪称中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1791年程甲本发行之前二三十年已引起巨大轰动,问世二百多年了,关于它的作者是谁仍然是一笔糊涂账,何也?清政府的文字狱之过也!以清初文字狱大案“明史案”为例我们就很清楚作者不署真名的原因了。

明史案,由庄廷鑨编写《明史》而引发的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双目皆盲的浙江湖州富户庄廷鑨出钱购买明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其父庄允诚顺治十七年冬(公元1660年)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这时廷鑨、允诚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北关城墙上,示众三个月,廷鑨弟廷钺被杀。所有列名参校、刻印买卖者均因此获罪 [1]  ,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到1663年”明史案“结束,入狱者达一千多人。
拥抱哥2020-09-19 20:52:35
哇,老亘一转身成红学家了
亘古未见的笔名2020-09-19 21:05:47
这写不好小说的人只能去成”红学家“了,反正无标准答案! 玩笑!
废话多多2020-09-20 05:02:42
专业的。一定要赞一个。
亘古未见的笔名2020-09-20 06:38:25
谢谢版主鼓励,虽是戏说但尽量做到不信口开河,
星如雨862020-09-20 07:21:39
"所有列名参校、刻印买卖者均因此获罪 ,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到1663年”明史案“结束,入狱者达一千多人。"可怕!
亘古未见的笔名2020-09-20 08:00:13
"文字狱"是清政府对汉民族士人,民族主义者的疯狂绞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