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国时,我在表姐家住了不到一个月,她一开始就和我说明了,为我在外面找到住处后,我就要搬出去,虽然我不太情愿,但还是搬出去了,但我和她还继续有密切的来往。
有一次她问我借一本钢琴书,说她朋友的孩子想学。那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我自己还没学几首,借给我不认识的人我很不情愿,但看在她是我国外唯一的亲人份上,我还是借给她了。
都怪我自己带着这本琴书去我表姐家弹琴,和她一起分享这些我们都喜欢的曲子。听说书不能借给人,借出去了就有去无回了,果然如此,我心里一直记挂着这本书。直到两三年后我表姐要搬去别的州了,我想是时候把书要回来了。经过我的再三催促,我表姐终于把书要回来了。我拿到手时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本来一本崭新的书,拿回来时变成了破烂不堪,至少有一半的书页已经脱落了。我表姐说,那孩子早就学完了这本书,现在已经弹得很好了。我没说什么,回家自己默默地把脱落的书页一张一张地补回书里。那时没想过要去买一本新的,就算买了新的书,对我来说也没意义。
我表姐显然在保护自己家庭的利益上界线分明,这无可厚非,但从她借书这件事上看出她不懂顾及我的感受,倒是很懂讨好她的朋友。她的朋友用完了书也不知道要还,把书用到这么烂也没有歉意。像我表姐和她朋友这样的人,以前一定有不少吧?人是不错,但这件小事她伤害了我,她自己可能没察觉,我那时又气愤又伤心,已经不能用语言对她表达我的感受了。你们要是当时的我,会对她说自己的感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