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讨论,不怕那些出口成脏骂大街的,就怕那种没逻辑还振振有词的。
昨天讨论自省认错,我的原贴很简单:中国人不是很善于自我反省的,明明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愿意认错,更谈不上反省。公开认错是很没面子的,要反省也得“闭门思过”,外人不可知也。
看看这两条回帖:
• 狱警需要对犯人认错吗,本质如此,权威性要不要了 - creamkk -
• 看情况。出车祸了,保险公司就不希望被保人说sorry. - 时不时来看看 –
关进监狱的犯人一定是被定了罪的,狱警何错之有需要认错?当然不需要。除非,预警在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内虐待侮辱犯人,有错在先,当然也是要认错的。权威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不能无视别人的人格尊严。
出车祸了,责任方当然应该对受害方说声“对不起”,我本人就碰到过。这和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保险公司只是一个business,没有事故它赚钱开心,有了事故照章赔偿,天经地义。该陪还不该陪,和说不说sorry也没有任何关系。
唉,这样的人还真不少,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最好少说几句,以免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