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地处佛州,没有州税,所以地税是比较贵的,买出租房,地税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大头!大约是assessed value的2%。
但是现在是年初,今年的地税,是按照去年的assessment计算的,尤其是对于那些目前卖家自住的房子来说,地税有homestead exemption,地税很低。如果现在买入,成交后,下半年assess明年的地税的时候,就是按照新的assessed value来计算,而新的assessed value,就基本上等于成交价。
这样一来,计算出租现金流的时候,是应该按照第一年的地税来计算?还是按照明年涨价之后的地税来计算?
如果按照前者来算,那么很多还是会有不错的现金流;如果按照后者计算,基本上就很难有现金流了。
特此请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