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没有来投坛,好多帖子漏掉了,刚刚把这几天的帖子看了一下。发现一个帖子谈到了主动收入和被动收入。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570845.html
里面柠檬提到以下两点。
我算了一下我们去年的所有花在出租房上的时间,我和老公,加上plumber,空调师傅等所有花在出租房的时间,远远超过了750个小时了。因为我一年有将近4个月的暑假,一个月的寒假,再加上平时周末时间。老公也在学校,所以我们一起去出租房干活。而且去年买了3个房子,每个房子买完后都修了,其中一个修了一个多月。平时自己管理所有出租房。这样的话,是要按主动收入报税吗?我问了一个cpa,他说超过750小时就要按主动收入报税。我本来是准备去看看怎么按主动收入报税呢(之前都是按被动收入报的,所以还不知道怎么报主动收入),但看到上面的帖子里说这样容易被irs盯上。是不是还是不按主动收入报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我还不清楚这个主动收入和被动收入到底在报税上有多大区别。请大家指教。先谢谢了。
说明一下,这个算时间是我们每次到出租房干活都记录下来,比如,我和老公去出租房和一个plumer一起干了1个小时换crawl space的水管,那么我是按3个小时算总时间的。因为三个人每人干了一个小时。不知道这么算是不是对。再次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