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成立了llc,把出租房放在llc里了。这几天在报税,发现去年没有好好做记录,个人和公司开销混在一起了。比如,去年感恩节前后去外地游玩为主,约了经纪人看当地地产为辅。我用的自己的信用卡(积分高)订的飞机酒店餐费,回来才想起来应该报税时可以把部分开销算入公司费用,也还有一些其它七七八八的费用。我是直接算作现金开销吗?不知道这样做对吗?以后一些模糊开销,必须使用公司的信用卡吗?如果我用个人信用卡,还款时用公司支票账户还款到个人信用卡里,可以这么操作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