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Condo,已经超过Closing date2周了,上周问对方Agent,还说在Lender在等HOA回复,这周卖方Agent直接联系Lender,说是non warrantable condo,没法贷款。可以找到下一家贷款,但是要再至少2-3周才能Close。
买方Agent说卖家没有disclose material fact, 所以如果我们要Terminate,买家应该拿回Deposit. 可是我们根本不知道Condo是non warrantable, 请问这个情况卖家必须Disclose吗?买家有近3周的时间做Due diligence, 在Due diligence period 查出来我们肯定退押金, 可是现在Due diligence period都过去已经3周了。 目前还不清楚贷款是什么时候Order 的HOA questionnaire,但据HOA说上周五有联系他们。
目前还在商谈Extension,想问问最坏情况, 如果真的要和买家打官司,关于卖家不知情Condo是否warrantable的情况,卖家有责任吗?关于Condo 是否warrantable, 是不是应该Lender来Find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