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上周一就应该要close了。卖家不在美国,结果材料一直没寄到,今天对方agent通知说要重新签所有材料,卖家要重新寄文件,需要额外两周的时间。我们月初已经把closing fund转给title company。
因为房子是带租客的,如果重新按照新的closing日期(这个月底)计算,这次延误会导致我们少拿这个月的房租,而且我们月初是提前把理财的资金拿了一部分出来有一些提前取款的损失,如果我们要求卖家把这个月的房租让给我们,请问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