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验是租客只要有工作一般都会交房租的而在美国工作是没有保障的东西,因此租客今天有有工作明天也许就没有工作了,所以好租客就变成了坏租客了。下面几个案例估计是找骂的,但是是我经历过的。
1 在2014年我有个房子刚修好后就想很快租出去,这时来了一个申请者好像是丢了工作后被驱逐过的,但是又找了新工作。由于被驱逐过找不到房东肯租给她房子,她愿意出高一点的租金和两个月的押金问我肯不肯租,我查了一下她确实有工作而且是经理,我就同意租给她了,她这个人好像很有计划,每月房租交的很及时,大约两,三年后她和她的男朋友一块买了房搬出去了,临走房子打扫的很干净,我什么也不用干就又租出去了。
2 我有另一个租客是我2018年买房子带来的,在租了一段的时候拖欠房租让我上法庭驱逐了,但是她没地方去,说她有工作钱也凑够了,要求在房子里再呆一段,因为当时是冬天我就同意了,结果她交了钱又租了一段后来2020年买了房搬出去了,临走也打扫了房间但是房子需要修理一些东西。我当时有个新租客要求租,我就定下条件让新的租客负责修理,减免一些房租作为其修理费用所以基本也是没空置。
3 在2014年我买了一个带SEPTIC的房子,之后稍微修理了一下出租给一个人,这房子是SEPTIC,有些维护上的问题但是我现在基本解决了,租客也有问题,他父亲去世时交不起房租,我还帮他让他帮我干一些活顶替房租没想他偷了我好些工具不过最贵一件工具他说是丢了实际上估计是他卖了,我就加到房租上算是扯平一些,我好像为欠租的问题至少与他上过两次庭,每次出庭判决后,他都补交了房租继续租下来了,最近一次他补交了一些房租,法庭判决1400他只交了1000或者800,因此我就继续执行了下一步在法院递交了要求法警执行驱逐的钱,在法警执行前他连续打了两天的电话恳求我延期,说他母亲病已不行了,估计活不了多长时间,我知道这是真的,所以与法院联系延期之事,法院说很少有这类情况,说我只能撤销或给我设法延期到11月29号,不管如何我觉得如果我继续执行驱逐的话,虽然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有点残酷,我就去撤销了,我心里基本上觉得这次认赔算了。
以上这些区都算是蓝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