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妈不疼爸不爱的组,给了个大家看着没戏的项目,谁成想做成了,效果还特别好。财大气粗的另一个组立马成立一个优化组,让我把项目转过去,说是我可以做新项目,他们负责以后的事。以后的事是向客户推广,再改进, 是最显成果的,我现在给出去,真是给别人做了嫁衣。以前也没这规矩,可是人家财大气粗,说是刚改的规矩。我觉着我越争越糟糕,不争又觉着好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