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深浅2009-10-07 16:44:06
《风烟引(最终版)》 作者:伊吕

楔子 缘银翠叶

春光明媚,济南大名湖畔人群熙攘、万头攒动,赵老太爷捧着个紫砂茶壶,坐在他就建于湖边的府宅门前,笑咪咪的瞧着万人游春湖的热闹景象。

江湖上谁都知道,“赛孟尝”赵老太爷平生最喜欢喝茶晒太阳,而且一定要在热热闹闹的场合里,越热闹越好。

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赵老太爷扭过头,原来是夫人屋里的一个丫鬟。

“老爷,夫人问,今晚‘中原镖局’付总镖头的寿宴,您去是不去?”

赵老太爷摆手道:“不去!整日里不是这个镖头就是那个庄主,不是过寿就是添孙,哪有那么多精气神去应付……”。

话犹未完,就听远处传来惊呼,一声接一声,几乎立刻就到了近处,竟似比风还快上几分。

赵老太爷霍然长身而起,但见一辆四马同拉的豪华马车风驰电掣般驶来。

时值春日,游人本已众多,加上各种地摊小贩,道路更显拥挤。这马车以风速行驶,几次眼见就要撞上行人,却都在瞬间避开了去,赶车人的技术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赵老太爷朝那赶车人一看,不禁大为吃惊,竟是个年仅八九岁的童子,绸衣雪白,面容清秀,可拉车策马的手法,竟丝毫不比成年老手逊色。

童子蓦的一声清斥,也不拉缰绳,可四匹骏马却已一同止步,稳当当的把马车停在赵府的门前。

此时,游人倒有大半被吸引来,每个人都在猜想这一车一童以及车中所坐之人的来历。

只见车门大开,走出两个皓齿明眸的美貌少女来,左边那个少女就像右边那个的影子,右边那个就像左边的镜中人,竟是一对孪生姊妹。

众人瞧的眼热心驰,正啧啧称奇,不料这姊妹二人对着赵老太爷就是一福,恭声道:“洛阳宫家金昭、玉粹二婢,拜见赵老太爷。”

人群顿时哗然,再也想不到如此绝色的双胞胎,竟不过是婢女,而那驭马小童更是身份卑微,连说话的份儿都没有。

赵老太爷捋须笑道:“我道谁家竟有如此排场,原来是洛阳宫家,倒也不足称奇。”笑容忽一收,道:“你家老爷仙去时,我因有要事未能亲去祭拜,至今引以为憾。唉,可惜我那宫兄纵横商海一世,竟未留下男嗣!”。

二婢齐声回道:“赵老太爷万勿挂心,一年孝满,我家小姐业已掌管家业,定不教宫家百年基业毁于一朝。”

赵老太爷叹道:“翡翠虽聪颖慧黠,但毕竟年幼,能担起此等重任?”

“小姐自小跟在老爷身边,耳濡目染,并非生手,更加上还有风大总管协助,赵老太爷大可不必担心。”

赵老太爷长眉一轩,笑道:“是啊,我竟忘了宫家还有‘紫萸香慢’风纤素这位不可多得的人才!有她在旁辅佐,翡翠想必不会太吃力。”

二婢道:“赵老太爷贵人事多,奴婢不敢久扰,此次前来,是为我家小姐送上请贴——今年的春季珍宝展将如期举行,还望老太爷赏光。”

语毕,那驭马小童上前单膝跪倒,高举起手中所捧的一只锦盒。

赵老太爷打开盒子,但觉荧光扑面,一枚精雕琢细、镶以银边的绿玉叶静静的躺在黑色丝绒衬里上,映着午后的艳阳,益发显得青翠欲滴,正面印刻着一行字迹:“缘银翠叶,致邀赵君,春日洛阳,初七盛会,扫花以待。”

好一个别致的邀请!

世上能拒绝这个邀请的人只怕已不多,只怕连一个也没有。

第一章 洛阳盛会(1)

第一节 紫萸香慢

黑线穿过白绢,绷紧,银针在指尖的触觉依旧冰凉。

左手自绢上轻摩而过,这一首《陌上桑》终于也绣到了尽头。

驾虹霓,乘赤云,登彼九疑历玉门。济天汉,至昆仑,见西王母谒东君。

曹操,雄才伟略三国时谁能出其右?奈何时遇不济,虽挟天子以令诸侯,却最终落得一个贼字。

手指微顿,少顷,将黑线收尾、剪断。

清晨第一缕阳光投过窗棂映到绢上,白底黑字,字体苍劲嶙峋,仿若就此破绢飞出。

三年。

我学刺绣,整整三年。

这件事吓到了很多人,在他们眼中,我,风纤素,根本就不是个女人,当然更不该是个拿针绣花的女人。

因为没有女人能当上天下首富宫家的总管;也没有女人敢拒绝定远侯的求婚,更没有女人舍得毁弃自己的美貌。

所以,当我十九岁成为宫家的总管时,人们赞叹这个女人真了不起;当我拒绝嫁给侯爷为妾时,人们惊讶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当我以身试毒容色早衰时,人们便说——这个女人,她不是个女人。

她是紫萸香慢。

紫萸香慢,我一手研制出来的毒药,结果成了我的代名词。

当我有一次在提炼毒汁后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开始颤抖不稳,连人也变得心浮气燥时,我去拜访了当时的名医暮淮子,他为我诊断后沉吟许久,开出的药方上只有五个字:“练字,或刺绣。”

“什么意思?”

“练字,或是刺绣,都是静心养性的好方法。”

我盯着他,过了许久,缓缓道:“既然如此,何不两者皆用?”

于是我开始学刺绣,绣字。

果然,此举颇具成效。

我再次抚摸白绢,目光中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声音道:“禀告总管,一切都已准备妥当。”

“几时了?”

“卯时一刻。”

“迎客罢。”

“是。”脚步声离去。

我站起,披衣走至铜镜前,镜中的女子高瘦,肤色苍白,瞳目深邃,表情严肃。就象那绣在白绢上的黑字,骨力遒健,却已呈沧桑之态。

伸手,将镜子盖倒,转身推门而出,四月的阳光,鲜艳的铺了我一身。

青玉石的通道两旁,整整齐齐站着两排侍婢,绿衫素裙,远远望去,春的气息浓郁。

一直等在门外的执事钟若连忙对我一躬身。

我慢慢从众人面前走过,经过其中一个侍婢时,扫了她一眼,身旁的钟若立刻盯住她道:“你耳环上的珠子缺了半颗,你不知道吗?”

那侍婢一怔,伸手摸耳,脸色顿时变白。

“还不快去换?”钟若喝了一声,侍婢飞奔而去。

我继续前行,一路上脚步停了七次,钟若就挑出七个毛病来。此番春季珍宝展,乃宫家易主后筹划的头等要事,与会者又全是当今名头最响之人,整个宫家上至少主宫翡翠下至奴仆杂役,都不可有丝毫失礼之处,我这个总管,当然更是严阵以待,不敢有任何松懈。

待走到大门处时,青衣的家丁早已笔直站好,大红灯笼高悬,新换的乌木匾额上,“宫家”二字金光闪烁,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然后,第一个客人便到了。

十六护卫的威风凛凛,加起来都不及他们身后那顶绿昵小轿内走出的中年人。他的身材不高大,五官不算出众,衣着看起来也很普通,但就是有种望尘莫及的气势。

我朝他走过去,弯腰行礼,直起身时,便看见他在微笑:“很久不见了,风姑娘。”

“侯爷别来无恙。”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想娶我的定远侯朱谚明。此君毕竟不同常人,被我拒婚依旧海涵大量,面对我时谈笑风生,若换了其他人,不气死才怪。

他抬头,望着匾额赞叹道:“米南宫的书法,真是好字!”

我垂眼,没有接话,但见他举步往里走时,却伸出了手:“侯爷,请贴。”

朱谚明一怔,失笑道:“这些年了,你还是这个脾气,严守规矩半点不松懈。子衡,把东西给她。”

他身后一护卫上前,将手中的锦盒打开,碧玉叶子静静的躺在盒内。我示意钟若接过来,侧身让道。

另有侍婢上前引他前往花厅,钟若则负责安置他的随从侍卫,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旭日东升,又来了四批客人,不是富甲一方的名流,便是权势逼人的贵胄,几趟人接待下来,我已微觉疲惫。

不经意抬头间,正对上东升的太阳,眼中竟蓦然金星四溅,一种缭乱的无力感顿时升起。

我咬唇,心中不悦一闪而过。自幼先天不足体质不佳,别说习武,连久站都成了一种酷刑。

“总管,要不要坐坐?”

身旁传来钟若的劝慰,这么说他也发觉了?

虽是好意,却是不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天下绝没有一户人家是坐着迎客的。

我没有回头,淡淡道:“不必。”

这时,第六位客人到了。

看到他的第一眼,一股杀气直迫眉心。

这不是宫家的客人。

起码,他不是宫翡翠会邀请的人。

他的身材很矫捷,脚步很沉稳,必定是个武功高手。衣服的袖口和关节处都有磨损,一双牛皮短靴,也沾满尘土,像是赶了很远的路才到的这里。

然而,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实在很不会穿衣,光看他的着装,便可知他没什么品位,也不讲究什么享受。

宫翡翠最最不屑的就是这种人。

那人走到我面前,上上下下打量我,我站着让他看,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是寒枫。”他冷冷道。

我听见身后的钟若抽了口冷气。寒枫,中原一带最有名的杀手,其剑出鞘见血方归,手段残忍,又有血狼之称。

而我依旧静静的站着,什么表情都没有。

他从怀里取出那片翡翠叶子,抛了过来。

钟若只好忙不迭的伸手去接,听那寒枫道:“这个请贴本是属于富海钱庄的少主萧东来的,但他现在来不了了。”

钟若一呆,问:“为什么?”

“因为他的腿断了。”

钟若又问:“他的腿为什么会断了?”

“我砍的。”寒枫说得轻描淡写,“我想来参加这个珠宝展,但是又没有请贴,只好抢了他的。”

我退后一步,恭手道:“请进。”

“这就能进了?”他的声音里带了点挑衅的味道,“你不追究我砍了你们大主顾的腿?”

“他的仇自有海家人为他报,而宫家——”我抬起眼睛,回视他的目光,“只见贴,不见人。”

寒枫望着我,眼睛变得深深,过了半响,唇角勾起一抹邪笑道:“很好,这个规矩我喜欢。”说着就要进门。

就在这时,一声音忽然悠悠响起:“我不喜欢。”

我心中一悸——她出来了。

转过身去,看见一个少女从青玉石路的那端款款而来,浅碧绫衫百花争艳,浅黄银泥飞云帔袭肩,腰束珠络缝金革带,璎珞成行,行动间流光溢彩。

两旁的侍婢若是绿意,她就是绿意里绽开的一枝桃花,绚丽了整个春天。

宫翡翠——翡翠中的翡翠,明珠中的明珠,宫家第四代的唯一接班人,我现在的少东家。

我的视线对上她的眼睛,一瞬间,翻惊摇落。

第一章 洛阳盛会(2)

我的目光与风纤素在半空中交汇,仿佛只一瞬,她已垂下眼帘。

待她将头垂到一半时,我突然唤了声:“纤素姐姐。”

她只得又抬头、抬眼,看着我。

我却不再说话。

——不要在与我对视时先把目光避开。

这就是我想说的话,而她显然已明白。

我瞧着风纤素苍白的脸色,柔声道:“今天真是辛苦你啦,你身子不好,让我来吧,你去歇会儿。”

这样说着,身子却在青玉石路上站定,抚弄戒指上的璀璨宝石,浅浅而笑。

有些事明知不须你去做,话却一定得讲出来,否则就是不体恤下人,就是没有主子风范。这一点,就像我可以喊风纤素为姐,她却绝不能唤我为妹一样,都是富贵之家的平常规矩。

风纤素果然立刻婉拒了我,尽管她比任何人都明白我根本没有亲自迎宾的打算,却还是言辞恳切的对我的体恤表示了谢意。

这个小小的配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至少让那个脏兮兮的叫寒枫的人收敛了对我的放肆目光。

“你就是宫家的接班人?”我听见他用一种刺耳的声音问我,“你不让我进去?”

我淡淡的说:“你可以进来。”

寒枫一怔,道:“你不是说……”

“我说我不喜欢那个规矩,”我冲他笑了笑,“但我没说你不能进来。”

寒枫也笑了:“那我可就进来了。”他一边迈步,一边警惕的扫视四周。

“欢迎欢迎。”我微笑着伸出手,“阁下的请贴呢?”

寒枫站住,钟若把一片碧玉叶子递上。

我接过请贴,慢吞吞的翻来覆去看了很久,还用丝绢拭去了上面的一处污垢,又随手扔了那方丝绢,才唤道:“(奇*书*网-整*理*提*供)纤素姐姐。”

丝绢贴着地飘飞,飘至风纤素的脚边,停了下来。许是因为站在风口的关系,她的裙角沾了灰,更衬的那方丝绢雪白无暇。

风纤素垂首瞧着丝绢,仿佛已瞧的痴了,听见我喊,抬起头:“大小姐?”

我翘起一指,指向寒枫,问:“他是谁?”

风纤素道:“王风,山西大同人,时年二十有八,三岁丧父,五岁丧母,后被天山派名宿傲雪天君收为关门弟子,六年前因强奸师姐被逐出天山派,一路逃至中原,以杀手为业,现名寒枫,绰号血狼,杀手榜总排行第十五位。”

我“嗯”了一声,慢悠悠的将眼光转至寒枫处。

寒枫的脸色已变的很难看,半晌才说:“中原武林有一位奇人,江湖中两百年来所发生的事,事无巨细都烂熟于胸,却不知何故在十几年前神秘死亡,他那年幼的女儿也下落不明……”

风纤素没有反应。

寒枫又接着说:“我记得那位奇人好像叫风离,不知我记错了没有?”

风纤素还是没有反应。

寒枫还想再问,我突然开口道:“阁下原本姓王,后又改姓寒,不知我记错了没有?”

寒枫没有否认。

我扬起手中请贴,非常有涵养非常有礼貌的对他说:“那么真是抱歉了,在这张请贴上,我没有看见一个王字,也没看见有寒字,还请阁下出示自己的请贴,否则,就请回吧。”

寒枫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缓缓问道:“你兜了这么大的圈,就是想说明这张请贴并非给我的?”

“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微笑。

寒枫冷冷道:“可惜我不是个喜欢讲理的人。”

“这不是个好习惯,你要改一改才是。”我彬彬有礼的提出建议。

“若我不想改呢?”

我叹了口气,道:“如果你的意思是说今天你一定要进这个门,那你就进来吧,我总不能同你打架吧!”

还没等寒枫反应过来,我就猛的跺了垛脚,大喝一声:“风总管!”

风纤素吃惊的看着我。

“你这个大总管是怎么当的?珍展才举办了一天,竟把‘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给弄丢了!这可是我们宫家的传家宝,是以前西藏活佛在浴佛灌顶仪轨中使用过的法器,如今丢了,你怎么向我交代?”

我又怒又急又恼的喊了这一通,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个个以为我突然得了失心疯。

风纤素也显得很惊讶:“这……”

“这什么?还不快些给我把宝物寻回来!”我厉声喝道,“展会上守卫森严,外人如何盗得?必定是与会者所为!”

说到这里,我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皱眉道:“但此次珍展所邀之人,均是和宫家有着百年交情的至交奇书网电子书,总不会……”

这时,风纤素突然淡淡的说了句:“也并非都是至交。”

我心中一喜,寒枫的脸色却变了变。

风纤素道:“大小姐难道忘了,有个人是抢了别人的请贴来的?”

“是呀,我竟忘了!”我用眼睛瞟着寒枫,冷笑道,“好个胆大包天的贼人,竟敢惹到宫家头上!传令下去,不惜动用宫家上下数千弟子一起追踪,也定要将他缉捕归案!”

“是!”风纤素的唇边竟也浮起一丝笑意,淡淡道,“前来观展的鹰老前辈还未离去,是否要请他相助?”

我用赞赏的眼光瞧了她一眼,点头道:“那敢情好!鹰伯伯身为六扇门内第一高手,又是我家知交,请他相助,他定然不会推辞!贼人啊贼人,你就算长着翅膀,也休想逃出天下第一名捕的追踪……”

话还没说完,就见寒枫突然一扭头,一言不发的走了。

我冷冷瞧着他的背影,没有请他慢走,我只是不想让他进宫家大门,并非想把他气死。

自小起,爹爹就教会我一个道理: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家族,自跌身价都是最最愚蠢的一件事。

不管寒枫的武功有多高,不管他口袋里的银票有多少,他仍只不过是个混的还不错的江湖人而已,还不配走进宫家这经过几世沉淀而矗立的大门。

我垂首再看一眼手中的请贴,掷到脚边,淡淡的吩咐:“萧东来的请贴,明年不用再发了。”

一个连请贴都保不住的人,也不配再进宫家的大门。

第一章 洛阳盛会(3)

落魄公子

玉叶落地,宫翡翠又轻而易举的折辱了一个人的骄傲.

我垂下眼睛,内心无声的冷笑。看来认帖不认人的规矩,在这位大小姐上任后,将会被彻底废除。那么,就只能怪寒枫倒霉吧,自取其辱.

再抬起头时,看见宫翡翠伸手挽了挽头发,眉梢眼角,分明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偏生从骨子里透出了种妩媚,别有一番风姿.

这个少女,有绝顶的美貌,绝顶的智慧,绝顶的家世,莫怪会骄傲成那个样子。

眼见日已正午,该来的客人已到一半,除了那个被砍断腿的萧东来,还有四个人,不知能否如期而至.

就在这时,一人沿着墙根慢吞吞的朝这边走过来.

如此风和日丽的三月天里,他却仿佛极其畏寒,脖子缩在衣领里,佝偻着身子窝着手,每迈一步,都像要考虑好久。瞧他那要死不活的样子,真让人恨不得上前替他走.

连宫翡翠也停住了回屋的脚步,好奇却又略带鄙夷的看着他.

原因很简单,又是一个不会穿衣不懂打扮的家伙.

她本人无论何时何地出来见人,都是精致得体极尽妍态,因此素来瞧不起那些穿着邋遢随便的人。

从长街那头到宫家大门,不过十丈远,这人却磨磨蹭蹭走了盏茶工夫。走到门口时,突的纳头便拜。

不光众人,连他面前的宫翡翠都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几步.

哪知他并不是真的拜倒,只是弯腰去拣地上的那片碧玉叶子而已,叹道:“这么好的玉质,就这样扔了,奢侈啊奢侈!”

声音懒洋洋的,吐字却很清晰,不高不低,正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

我看见宫翡翠的脸色顿时一变。当她的眼珠颜色由浅变浓时,就说明她在生气。

来人直起身,把个碧玉叶子左擦擦右擦擦,然后无比满足的握进掌心,抬眼懒洋洋的笑道:“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啊,这东西最少也够我换三天的酒喝了!哈哈,不错,真不错。”

他看上去很年轻,嘴角上翘,仿佛无论何时都在笑,模样长的倒还算俊朗,只可惜一身衣衫却糟糕的很,袖口烂了两个大洞,衣襟也碎了,衣服的颜色本来大概是白色的,现在已很难分辨的出。

这年轻人尽管看上去非常狼狈,自己却好象一点也不知道似的,怎么看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一睁开眼,那眸子更是亮的有如全世界的阳光都落进了眼里.

原来是他!

我敛下眼睛,抑制笑意外泄——此人一来,必生事端。

少年如猫,舒展身体后又立即恢复成半球形,弓着背垂着脑袋就要进门。宫翡翠当即伸出一手,正好拦住他:“私人展会,无帖勿入。”

“哦?”他慢吞吞的打开掌心,看着翠玉叶子问,“那这是什么?”

“请贴。”

“上面写了什么?”

“你不识字?”宫翡翠挑起了眉。

少年笑而不答,似是默认,于是宫翡翠便道:“这上面写的是‘缘银翠叶,致邀萧君,春日洛阳,初七盛会,扫花以待’。”

少年笑道:“很好。”说着又要举步入内.

宫翡翠道:“请贴。”

少年道:“这个不是吗?”

宫翡翠眯起了眼睛,拖长声音道:“这,是,吗?”

少年大笑道:“这是啊!你邀请的是萧君,我就姓萧,叶子现又在我手上,可不就是我的请贴?”

“你!”宫翡翠顿时气结,咬牙道,“你姓萧?”

“在下姓萧名左,萧左是也。”

宫翡翠冷笑:“萧左?哼,我还宫右呢!”

萧左笑道:“如果大小姐愿意为我改名,我当然求之不得。这样一左一右,可不就是一对了么?”

“你!”二度语塞,宫大小姐开始跺足,转头问我道,“纤素姐姐,这家伙什么来历?”

我毕恭毕敬的回答:“萧左,大名府萧三爷之子,自小娇宠无法无天,邻里家仆背地里都称其为‘混世魔王’。十五岁时,其父病故,万贯家财尽数留给了这个独生宝贝,谁知他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短短三年,就将家产败光,因此又有‘天下第一败家子’之称。”

萧左转向我笑嘻嘻道:“风总管就是风总管,简直比我自个儿还了解我自个儿。”

宫翡翠再也想不到来的竟真是个姓萧的,有点挫败的把萧左打量了一番,忽然一咬唇,道:“你倒果真运气不错!进来就进来罢,谅你也玩不出什么花样!”

哪知萧左摇了摇头,慢吞吞的说:“不忙,我还要等个人。”

“谁?”

“他。”萧左头向西边一偏.

话音刚落,一阵马蹄声便由远而近.

长街的那头出现了一骑快马,马身漆黑毛如织锦,阳光下散发着绸缎般的光泽,而马上人更是一身玄衣头戴斗笠不肯露出半寸肌肤.

一人一骑来的极快,不一刻便到近前,但瞧他趋势,似乎无意停马,准备直闯而入,宫翡翠轻眯着眼睛没有动,身后的钟若和家仆们也没有动,眼看那人骑着马就要踏进门槛时,黑马突然一个抽搐,“砰”一声栽倒在地!

马上人朝后飞起,披风被风带的笔直,犹如一只大鹏般在空中转了一圈,才轻巧巧的落下。

正好落在我的面前.

透过斗笠的黑纱,可以感觉到一双刀锋般锐利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紫萸香慢风纤素?”声音低沉、有点暗哑,带着种令人砰然心动的节奏,像是来自地狱的诱惑。

“是。”

“你杀了我的马。”听语气,那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我面无表情的回答:“没有人可以直闯宫家的大门。”

“你知不知道那是匹什么马?”

“那是追日,极品名驹,日行千里,万金难求。”

“是吗?”声音犹在唇边旋回,一道寒光已突兀掠来,一闪,只一闪,便停在了我的眉心。

好快的刀!

我甚至可以感觉刀尖触在肌肤上的冰冷感,但却没受伤。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还能对尺度把握的如此好,此人是个绝顶高手.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流淌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灿如星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它,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

第一章 洛阳盛会(4)

家族颜面

江湖上对武林中人的称谓各式各样,倘若对方是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可称其为“少侠”;若是夫妻俩共同行走江湖的,哪怕不那么恩爱,也得喊一声“贤伉俪”;如若是混了大半辈子而又侥幸没落下骂名的,便一定要称其“大侠”了。

我虽自小长在深院,但因家族从事的是个必须广结善缘的行当,对江湖上的种种规矩法则倒也算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百里晨风的称谓。

他已不算年轻,少侠二字喊出来我怕自己倒先笑死。

他也并不太老,且一向行踪诡秘、行事难料,当不得大侠这个闪光称谓。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没有一个绰号!

如此一来,害我连“原来是‘某某刀客’大驾光临”这种话都说不得。

我只好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城的第一高手大架光临,宫翡翠这厢有礼了。”

这段话很长,中途我停顿了三次,第一次停顿时,那个讨厌的败家子萧左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但我正跟客人说话,只能在心里咒他笑的脸上抽筋。

第二次停顿时,百里晨风向我走了过来,等到了面前,我的话才总算讲完。

相比于我,他的话简洁多了:“宫大小姐。”

名副其实的寒暄,而且,他没说幸会。

呸!谢谢他至少还记得我姓宫!

“家父生前一直期望能够得见百里城高手的风采,可惜数十年来缘悭一面,今日翡翠何幸,竟盼来贵客,也算替家父一尝夙愿。”

又一段长长的话说完,我很是崇拜自己的涵养又上了一层楼,并感慨做一个继承人有多难。

尤其是宫家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不是亲自接管,我怎么也没想到爹爹留给我的,竟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份家业,如果我能不那么要强,就算整天在家数银子,只怕也得数上几辈子。

所以,我实在很佩服萧左,他家垄断了中原地区的盐业长达两百多年,而他居然能在三年内把偌大家业尽数败光,这实在是一种本事。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向他看去。

他竟也正瞧着我,发光的眼珠隐藏着一丝笑意,表情很值得玩味,那样子仿佛……仿佛看出我是为了家族颜面才不得不隐忍着敷衍百里晨风。

我不禁狐疑起来,而这副神情对他来说大约太过正经,让他有点不习惯,他突然拎起手上的碧玉叶子冲我晃了两晃,然后睨着我冒火的眼睛大笑起来。

这个地痞!他是故意的!

他竟敢,竟敢惹我!并以此为乐!

我已经火冒三丈,想都没想一撩裙摆就想冲过去把他踢出门,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客客气气的响了起来。

“宫大小姐言重了。”

是百里晨风的声音。

我的手一松,厚重的裙摆“哗哧”一声落了下去。

转过脸,百里晨风的嘴巴一张一合:“百里城上至城主下至城众,对令尊大人都不无尊敬。这些年来,贵府送上的每一张请贴都被城主保存完好,至于无法参加的原因,实在一言难尽,还请宫大小姐海涵。”

肯定是我大家闺秀的风范震慑住了他,他总算不好意思再和我“寒暄”了。

我很辛苦才没对他露出狰狞的表情,细声细气的说:“既如此,您一路车马劳顿,还请到客房先行歇息。用完晚膳,珠展正式开始。”

“我与萧左兄多年未见,可否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一起?”

见你的大头鬼去吧!不要跟我提那个名字!

我秀秀气气的一点头,满脸堆笑道:“当然可以,钟若会为你们安排。”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钟若引着那个混蛋和百里晨风谈笑风生的走了。

极少有人能把我气成这样,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很大,折磨了我一下午,所以晚饭我就多吃了些。

很快,我就后悔了。

为配合此次珠宝展览的盛况,我共准备了九套衣衫,其中又以要在开幕礼上穿的紫金百凤衫最为华美,也最为我所喜爱。

可是现在,开幕礼即将开始,我却因为吃的过多而无论如何也没法把腰身裁剪极细的紫金百凤衫套上身。

在心中大骂萧左的同时,我决定放弃紫金百凤衫,改穿云英紫裙。

穿戴完毕,揽镜自照,我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有些自恋。

因为我突然发现,穿上云英紫裙的我,也一样美的紧。

我的上身着一件琐里绿蒙衫,绣以惟妙惟肖的飞鸟含枝图,窄袖小衣配上折裥密布、翠盖珠结的长裙,显得身材修长而气质优雅。

光有好的服装,当然远远不够,发髻才是能否体现完美着装的关键——飘动感极强的云英紫裙,最适合梳以飞天髻。

把头发分为数股,每股弯曲成髻鬟,每一股的线条都必须清晰,层次都必须分明,再把花箍、钗、簪、流苏等饰品穿插其间……这当然很麻烦,所以我从不自己梳头,梳头的时候也从不睁眼。

——我怕看一眼过程就会被吓的再也不想梳头。

幸好,我有个专为我梳头的巧手丫鬟,每次都把我的三千烦恼丝打理的只能用“美妙”一词形容。

“眉妩,”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镜中清雅飘逸的发式,对丫鬟说:“你这丫头的手可真是巧!”

眉妩抿着小嘴一笑,道:“其实,用来配合紫金百凤衫的流苏髻才叫复杂呢,梳成后也特别好看。可惜……”

我倏的沉下脸,眉妩忙住了口。

我拼命咬着唇,半晌,终未忍住,猛的一拍桌子,恨声道:“都怨那个王八蛋!”

“大小姐说的是……”

“还有谁?”我撇撇嘴,清清脆脆、掷地有声、一气呵成的痛骂道,“就是那个天下第一败家子萧左呗……无赖、地痞、流氓!”

眉妩愕然,半晌才期期艾艾的小声说了句:“大小姐,婢子还是第一次看您对……对一个男子,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呃?我怔了怔,真的么?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反应强烈?好象、好象是真的呢……

“呸!”我突然跳起来,拧身面对着丫鬟,大声说,“我告诉你眉妩,我对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就是讨厌他——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像讨厌他一样讨厌过别人!你明白了么?”

眉妩眨眨眼,乖巧的点点头:“明白了,大小姐。”

便在此时,门外响起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开幕礼就要开始了。”

“嗯,来了!”我转身又照了照镜子,再一次觉得很满意,翩然出了门。

门外,夜幕初临,华灯已起,长长的抄手游廊上挂着的灯笼在晚风中看上去犹如两条红线,我扶着风纤素的手臂缓缓从下面走过,来到举办此次珍展的展厅前,站定了。

风纤素推开展厅大门,里面坐着的十位贵客纷纷转头,乍一见我,目中均露出惊艳之色。

我轻轻一笑,不经意间转眸,却望进一人的眼中。

那双眼睛,如此漆黑晶亮,宛若深不见底的古井,幽幽、幽幽……是他!那个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萧左。

天知道他破落户似的坐在那些衣着华贵的宾客中间,怎么还能摆出这副悠然的模样来!

若换做是我,早羞愧的连头也不敢抬了……我轻嗤一声,迅速掉转目光,高昂着头走进门

第二章 珍展之变(1)

醉翁之意

直到宫翡翠走到了大厅中央,我才跟进去,置身角落不再移动。

永远不抢主人的风头,是我的一贯原则,但仍有一道目光穿过众人,落在我身上。

我抬眸,是百里晨风。

我冲他微微颔首,他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却转回头去。

那边宫翡翠已走上看台,环视众人笑吟吟道:“多谢各位不远千里应邀而来,参加一年一度的珍展。宫家自我高祖爷爷起从事珠宝生意,传到我这已有四代,一向恪守行规,精工细做,不敢有丝毫松懈。而今,家父虽已亡故,可宫家的金字招牌犹存。这次我们要展出的珍宝只有七件,但我相信,各位看后都会觉得不虚此行。”

说罢拍了拍手,厅中的灯顿时灭了,只留墙角两盏微弱的灯光,淡淡照映着前方的黑色帷幕。

宫翡翠上前,缓缓拉开帷幕,厅里的呼吸声顿时加重。

圆形的看台上,一女子背对众人坐着。

一束灯光不偏不倚的照着她的背——那是全裸的光洁肌肤,散发着象牙的色泽。

长长的珠链垂于背上,随着呼吸轻轻起伏,折射出水一样的光芒。而链子的尽头,咬在女子的唇间,她半侧着脑袋,刚好让人可以看见那长翘的睫毛,与丰润的红唇。

天生尤物,已经够令人销魂,更何况那串珍珠绝世圆润,长长一串不下三百颗,颗颗大小相同!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宫翡翠的确聪慧,竟想的出这样妙的展示方法。在那仅有的灯光下,真不知道是美人衬托了珍珠,还是珍珠点缀了美人。

“南海檀珠。”宫翡翠道,“一共三百六十五颗,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圆满之意。”

她介绍的很简单,是因为在座的都是行家,不必她说自也知晓能够找出这么多大小一样的珍珠,绝非等闲之事,就目前来看,世上也只有这么一串而已。

帘幕落下,将美人与珍珠一同遮掩。

我从宾客们脸上看到了若有所失,连那一直嬉皮笑脸的萧左,都低垂着头有些古怪。

怎么,他也为宫翡翠绝妙创意而感到震撼么?很好,看来第一件珠宝就勾起了大家的兴趣,真是个不错的开始。

我的视线与宫翡翠的视线在空中交集,彼此一笑。

帷幕二度拉开,这一次,宾众的呼吸声却变细微了,良久,惊叹声才响起,显见众人对所看见的东西极为赞服。

一个身穿黑袍的女子坐在黑色的波斯地毯上,头埋于膝,长发四下垂散,只有插在发间的一只手,白皙如玉。手上戴了一只火红色的镯子,就那么一点红色,便绚亮了整个大厅。

然,那只是陪衬,而已。

真正的焦点是女子身旁与她等高的一只墨玉花瓶。

花瓶以整块黑玉雕成,玉色不纯,间有白色,但雕刻之人极为高明,将黑色部分雕刻为桩,白色部分雕刻为梅,如此一来,墨枝白梅对比鲜明,真真令人拍案叫绝!

我完全理解众人在面对那只花瓶时为什么会如此失态,只因我当初看到它时,也着实震惊了一番,唯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巧夺天工。

而宫翡翠,显然更知晓该怎么突出它的精绝,她竟不知从哪弄来了几枝红梅,插在瓶中。那艳丽的颜色,犹如女子手上的红镯,点缀着黑白二色,又彰显着黑白二色,最终输给了黑白二色。

“这只花瓶的名字叫做‘暗香浮动’。”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亏她想得出这名字!我在心中又是一赞,此女之商业天赋,只怕犹在其父之上。

帷幕合起,众人的好奇心都已被调至最高点,正无比期待第三件宝物会有何玄妙能带给他们什么惊喜时,黑帘拉开,里面只是一个木做的架子,上面挂着一串似金非金似银非银的腰饰物,看上去平平无奇。

众人显得很失望,老实说连我都觉得有些意外:这算什么珍宝?

此趟展出虽名义上由我负责,但七件宝物都是宫翡翠亲自挑的,事先除了她本人外,谁也不知道。

只见她走至架旁,以指轻摩该物,环片相撞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此刻诸位定然在想这是件什么东西……”宫翡翠悠悠一笑,朝一个侍婢扬了扬手, “你过来。”

侍婢走到灯下,好奇的眨着眼睛。

宫翡翠忽然面色一寒,沉声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侍婢一愣,不明所以。

宫翡翠转头对我道:“纤素姐姐,杀了她!”

什么?我吃了一惊。众人哗然,而那侍婢更是扑通跪倒,悸颤不已:“大,大小姐……婢子……”

宫翡翠看都不看她,盯着我加重了语气,其音冰冷:“你还在等什么?”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齐齐朝我看来,心中某根弦顿时紧绷。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下违抗她的命令,否则宫家少主的威信何存?

我闭眼,再睁开来望向那侍婢时,已没了任何表情。手指轻扬,无声无息,无色无味。

“素问”,取名自黄帝内经,是我自创的另一种毒,致命,却温柔。

婢女立刻软软瘫倒,神态安祥,就象睡着了一样。

宫翡翠的目光在惊呆了的众人脸上扫视了一圈,轻叹道:“好厉害的毒!”说着,上前割破侍婢的指尖,伤口流出的血已成青色。

她取下那串饰物,凑到伤口处,血液像活了一般,立即自动流向它,被很快的吸收掉。

当血色由青转红时,那侍婢嘤咛一声,悠悠醒转。

不,不可能……

那是素问!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毒性,看似温柔实则猛烈,怎么会就这样……

我睁大眼睛望着这一幕,像是在做梦。

宫翡翠令两人扶那侍婢起来 ,虽然她面色苍白脚步虚浮,但真的是活回来了!

我的手脚顿时一片冰凉。

宫翡翠轻抚手中的饰物道:“现在诸位都明白它的用途了吧?这是化麟锁,可吸百毒。若平常佩带着它,也可以防止一般毒瘴。”

我愣愣的望着她,那串饰物在她手上何其刺眼,每晃一下,都灼伤我的心。

宫翡翠走到我面前,柔声笑道:“纤素姐姐都吓傻了呢!放心,这化麟所虽然神奇,却必须在中毒后一个时辰内使用,而且一日之内只可使用一次。”

用毒之人,竟然遇上这种克星,我还能说什么?惟有苦笑。一转眼间,发现百里晨风和萧左都在看我,而前者的目光中更是微微透出怜悯之色。

我心中一动。忽见他浓眉一轩,扬声问道:“还有四件珍宝未展出?”

宫翡翠正挥手令人拉起帷幕,闻言一转身,道:“是。”

百里晨风摇头道:“不是。”

宫翡翠皱眉道:“不是?”

百里晨风解释说:“不是的意思就是没有珍宝了,一件都没有了。”

宫翡翠怔住,我也忍不住惊奇。

百里晨风目光灼灼的盯向我,一字一句、势在必得的说:“因为,我已全部买下了这七件珍宝。”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人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依我看,他简直连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宫翡翠直视着他,瞧了半晌,忽而嫣然一笑,问:“你全部买下了?”

“是。”

宫翡翠道:“看来你并不关心这七件珍宝的价格,那么,我是否需要关心一下?”

“关心什么?”

“你的条件!”宫翡翠淡淡道,“或者说,你真正的目的。”

我闻言忍不住一颌首——醉翁之意不在酒。百里城虽然富冠江湖,但也没必要花下大价钱买这些只能看不能吃的东奇书网电子书西回去。那么,他到底要什么?

但百里晨风却偏偏不肯把话说明,沉默了片刻,突然问出一句话来:“不知七件珍宝之中,‘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排在第几位?”

我眼睛一亮,顿时明白过来。

宫翡翠脸上露出戒备之色,显然她也明白了,抿抿唇回答道:“排在第八。”

怕大家听不明白,她又学着百里晨风刚才的语气解释道:“第八的意思就是,它是额外作为压轴珍宝展出的,只展不卖!”

最后四个字,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百里晨风再度沉默。

这一次他沉默了很久,半晌才说:“那么,可否一借?”

我锁紧了眉,脑中瞬间转过了无数个念头。百里城素来神秘而且倨傲,十年来,宫家每年都有发请贴给他们,但他们一直置而不理,惟独今年,突然派了人来,且是城中第一高手,又把目光集中在宫家世代最为珍爱的传家宝上,究竟用意何在?

“恕我难以应承,除非……”宫翡翠道,“你能给我个足够好的理由。”

百里晨风缓缓站起,沉声道:“本城城主已于三日前仙逝。他乃密宗教徒,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死后用活佛使用过的净瓶超度——这就是理由。”

百里城的城主百里闻名死了?!我大惊,这个理由虽然不太好,却足够震惊全天下!

第二章 珍展之变(2)

第二节 大小姐的决定

“百里闻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来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么会神秘?”

“他二十岁成名,三十岁创建百里城,四十岁时将其发展成为江湖上最强大的组织,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亲眼见过他的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据说此人个头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剑。”

“但是这样的人,江湖上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不错。”

“那么,百里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闻其名,不见其踪。”

“什么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你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风纤素的确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宫家的人。

我爹爹在宫家大门外收留她那年,她刚刚五岁。但在那时,她脑中已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江湖逸事。

这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有个人曾把这些事说给风纤素听;第二,她的记性非常好。

我的记性也不错。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两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风一提起“城主”一词,它马上一字不落的跳入我脑中。

然后,我就很想问百里晨风一个问题:你们的城主死了,关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阏伽瓶来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的连渣都没了。

更何况,宫家一连十年的请贴,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阳分舵上,连城门在哪都不知道。蔑视至此,听见这老头的死讯,我没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风度。

而就在此时,风纤素忽然开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乃宫家传世之宝,从未外借。但贵城主身份极其特殊,或许大小姐会为此破例,让她考虑一番再作决定,如何?”

我皱了皱眉,淡淡扫了风纤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惊异。

——她不是喜欢擅自做主的人,这次是怎么了?

也罢,百里晨风到底是客,我要拒绝他,的确应该等没外人在场的时候。

打定主意,我便请宾客们先行休息,养足精神好参加明后两天的歌舞盛宴,然后含笑看着他们纷纷退场。

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的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才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她向来冷漠自持,可对此事却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的为人求起情来!

可是,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是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的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的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的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的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作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在下等人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的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的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的张望着,屁股却牢牢沾在椅子上,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色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的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支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的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的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拽了拽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的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晌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匪盗也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支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

他罗罗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的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你说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宫翡翠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百里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的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随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全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的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的。”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的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的要命!”的

我已笑的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的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全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的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的要命!”

要他的命!

第三章 路遇初险(1)

第一节 行路难

“大小姐,喝点莲子羹吧?”

白生生的小手上托着个蓝田玉碗,递至我面前,是金昭那丫头。

我倚在窗棂边摇了摇头,眼睛瞬都不瞬的盯着外面一掠而过的景物。

马车正行驶在洛阳郊外一望无垠的田野上,蓝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金色的阳光照耀着绿油油的庄稼地,阵阵炊烟在远方冉冉的升起,偶尔一两个稻草人在极近的距离和马车擦肩而过。

我的口中不断发出叹息声,这些寻常人家看腻了的景致,却是我从未体验过的新鲜,我不禁由衷的感到,此行就算再多走一个半月也是值得的。

“大小姐第一次出远门,正在兴头上,当然喝不下那莲子羹……”正在身后为我捶肩的眉妩笑道:“要喝,也得喝酒啊!”

我眼睛一亮,转身拧着她的脸道:“鬼灵精,到底还是你跟我的时日久,比她们都了解我!”

这一转身,被我掖着的窗帘子便垂下来,遮住了窗户,车内光线骤然一暗的同时,车厢忽的向右倾斜,差点把我摔在地毯上。

“前方急转弯,马车上的人小心了。”外面传来萧左慢悠悠的声音。

现在才说,这个王八蛋!我恨的牙痒,一掀帘子探出头就道:“你……”

刚说了这一个字,就看见一块嶙峋怪石迎面扑来,“呼”一下和我擦脸而过,转瞬就被丢在车后,紧跟着又是一节张牙舞爪的树枝……我大惊,将身一拧,脊背“砰”一声贴上车厢,脸上还是感到了一阵刺痛。

“大小姐!”三个丫头急急上前围住我,吓的嗓音都打着颤,“车、车子走在什么地方呀?好端端的,怎么会……”

我轻轻的推开她们,慢慢的捏紧拳头,厉声喝道:“给我停车!”

“大小姐!你的脸……”甫出车门,匆匆赶来的风纤素一见我便呆住了。

我没说话,目光笔直的投向相隔几步之遥的萧左。

他仍然骑在马上,看见我脸上的擦伤,眉心似乎一拢,喃喃道:“坐在车里还不老实,探出头来做什么?”

声音虽小,我却能听见,冷笑道:“你问我么?我倒还想问你呢!”

“问什么?”

“别跟我装傻了!”我发现自己已开始发抖,就先做了个深呼吸才道,“你是怎么带的路?这——”我指着前方那条夹在两山怪石之间、幽深难测、坑洼不平的小路,道:“这也能算路么?”

“当然算路!”萧左冲我笑了笑,道,“据我所知,这叫山路。”

“哦?”我气极而笑,并希望脸上新添的伤痕能使那笑看上去狰狞些,“据我所知,还有一种路叫大路,萧公子家学渊源,想必有所耳闻。”

萧左笑道:“那种路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大小姐见多识广,一定知道吧?”

我不知道,只好又“哦”了一声。

幸好萧左没再追问下去,自己把答案说了出来:“大路,也是险路!尤其是对那种携带珍贵物品还不肯轻骑上路,非要坐着豪华马车招摇过市的人,更是险上加险。”

我瞪着他,半天才从牙逢里迸出几个字来:“山路便安全了么?”

“也不安全。”萧左苦笑着说,“带着价值连城的宝物,天下哪还有什么安全的道路。”

“不错!”一直不作声的百里晨风突然接口道,“但是,山路秘密,行踪不易被人发现,且夹在两山之间,两边尽是峭壁,道路又狭窄,敌人一来难以隐蔽,二来无法发动大规模袭击,总强于人多眼杂又易被合围的官道。”

我心一沉,道:“敌人?这么快就引来敌人了么?”

百里晨风道:“据可靠消息报……”

“可靠消息?”我扬了扬眉。

“就是我在豫南一带的朋友传来的消息。”萧左淡淡的说,“大小姐如若觉得这算不得可靠,可以当个笑话听。”

他的表情说明那绝不会是个可笑的消息,我紧盯着他,清清楚楚对他说道:“我对笑话没兴趣,也不需要它可靠,只要有用就行。”

他也盯了我很久,才缓缓道:“那么,这个消息恐怕不会让你失望。”

“说。”

“作乱南阳、驻马店一带的‘山中一窝鬼’已率众出巢,我们若走官道,难保会在半路与他们迎头撞上。”

山中一窝鬼!我咬牙,我听说过这个名号。他们是河南境内最凶悍的一伙山贼,经常行走于豫南的商旅,只要远远看见他们那面画着骷髅的黑旗,就会吓的站立不住。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出发不过半日就招惹上如此难缠的敌人,但是……“我们总得过黄河的,不是么?”

“所以我才决定走山路。”萧左叹道:“官道虽平坦,却需多绕八十里路,如果我们穿山而行,一出龙门便可直接渡河,幸许可以避开那些恶鬼。”

我不由自主的点点头,道:“这么说,时间是关键。”

“不错,越快越好。”

我想都没想,断然道:“如此,弃车!”

接着,一连声的命金昭、玉粹整理行装,越轻便越好,剩下的东西命眉妩连马车一并带回家。

金昭、玉粹同胎一母,同样的一套剑法由她二人共同使出,却如同四剑合壁,威力无穷。而眉妩除了替我梳头外,再无其他用途。

萧左含笑望着我,待我上了马,突然“喂”了一声,我一抬头,见他从怀着掏出个小瓶子,??
爱到荼蘼2009-10-08 21:35:23
好!顶一个!
aixiao2009-10-09 08:45:59
好看,好看!谢谢画眉妹妹的辛勤劳动。
画眉深浅2009-10-09 22:53:19
呵呵,谢谢鼓励, 此文有个后传,给个链接
aixiao2009-10-12 13:56:28
先谢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