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九龙公园、清真寺,经过半岛酒店,一路无语,艰难地行进著,到了尖东海旁,狂风吹得人站摇摇晃晃,我大叫:"要找个地方扶著才行呀!"
只见周张合著嘴,我听不见他在说什麽,才明白他也听不见我在说什麽。
只好忍著,一步一步地挪。终於见到灯柱,牢牢地抱住,大口地喘气,雨水汗水泪水齐流。
我有种想哭又想笑的感觉,倒也痛快。
周也过来,扶住电灯柱,对著我的耳朵大喊:"再往前一段,到文化中心那里去。"
我想想也对,文化中心门前,有一片开阔的空地,但是有瓦遮头,大约可以躲一下风雨。
我点点头,放开手,可是不行,风太大。摇晃著,身体作势要倒。
周伸出两臂,紧紧地圈住我的肩膀,这时我也不觉得他这样的行为有点太过亲密,庆幸,幸好他在。
两人相扶著,力量或者重量都大些吧,风吹来,不易倒下。好不容易,来到了文化中心广场前的三角斜柱下,赶紧躲进去,虽然是没顶的,遮不了雨,但总算挡住了点风,两人尴尬地互相望望,分开来,各自往前走。
来到文化中心门外,这里正面对著大海,完完全全地吃进了强大的风力,嘿嘿,两人傻了眼。
不过,再也不想走了,就在这里吧。
周打开公事包,掏出厚厚一迭报纸,分给我一半,厚厚地铺垫著,直接坐在雨水中。
我问:"几点了?"
周这才想起来,抬腕看表:"哦,快三点了。"
我说:"谢谢你送我到这里,你要不要赶紧回家去?"这时的口气,已经不太肯定了。
周说:"没关系。我不回去了。陪你吧。反正只有两三个钟头,天就亮了,干脆我们看日出。"
我想想:"也好。但你回家要怎麽交待呢?"
他说:"哦,这个你放心。我们做广告,早就习惯了没日没夜的工作,基本上不必交待什麽。我有分数。"
我见好就收,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经过这一路风雨,两人感觉亲近起来,心里不再把他当作严肃的上司看待,倒觉得他也挺有趣,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居然也跟小孩似的,还渴望看日出?
我打量著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他问:"笑什麽?头发被风吹乱了吧?"
我说:"那倒不是,我的长发岂不更乱。我没想到你会陪著我疯。"
他说:"哦,这个呀,我也放松一下,没什麽不好。"
我们开始细细地交谈起来,都是些琐碎的事情,公司的人事、喜欢的食物、看过的电影、书里的故事等等,两人居然聊了个不亦乐乎。
渐渐地,风停了,雨住了,天空泛起一丝天蓝带著粉红的亮色,几抹极淡极淡的白云,像棉絮般缓缓飘过。海的一角,有一束极亮极亮的光,射过来,刺得人的眼睛睁不开。也许是光的刺激,也许是太困的关系。我索性闭上了眼睛。
周说:"呵,天亮了,太阳快出来了,你要不要看日出?"
我咕哝著:"不要了,我想睡觉。"
他笑著调侃:"傻妹头。"
我回道:"你是傻猪。"
他说:"好,好,好,那我们赶紧找车子回去吧。今天大约是不必上班了。风球也不知取下了没有。"
日子像流水,平缓地向前,无风无浪,无惊无喜。
人们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我们的生命中,总是在不断地变换著布景,自己是主角,别人都是布景。
肯走後,偶而寄来一封信,总是说忙。我赌气,既然忙,就不必理我好了。
不知不觉地,觉得周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在我附近出现,晃来晃去,我也很乐意见到他的背影。任何时候,他总是一丝不苛地把不多的头发梳得整齐油亮,总是穿著衬衫,系著领带,偶而开会见人,便把西装套上,格外精神俐落。
在写字楼的茶水间偶遇,他会微微一点,对我点点头,我也客气地回礼。
这天,阿仪又神秘兮兮地跑来我的座位,小声说:"文惠,有花收,有花收! 真羡慕你呀!"
我拍拍她:"你这包打听,那麽关心这种事干什麽!干活去。"
阿仪叹:"唉,我也很想收花呀。总也没人送我。"
我说:"没关系,我送你。"
"你送的怎麽同,你是女人!我想收到男人送的花。"
"你发姣呀!死女包。你又怎知不是客户送的呢,一定是男人送我的吗?"
"哎,客户不会送玫瑰那麽老土吧? 客户都是送大花篮呀,朱古力呀,果篮呀什麽的,我可没见哪家客户送玫瑰的!"
我啐她,"真是姣到出汁了,那麽留心这种事。"
这时,果然接待处来电,叫我出去取东西。
其实,我也有点好奇,想不出什麽人会送花给我。如果不是客户,会是谁呢?
我到接待处,看见一捧巨型的深紫红的玫瑰,配著细碎的满天星,用浅紫和浅桔色的花纸包著,两条卷卷的丝带在花束的尾端飘逸。接待处的女职员们也都羡慕地议论著这捧花。
我顺手抽出两枝玫瑰,分送她们。一路捧著往座位走,一路都有女同事羡慕地尖叫,我索性一人一枝,见者有份,将快乐分送给每一位。办公室里,一片尖叫和笑语。
阿仪拿来水晶花瓶,殷勤地替我彻底解开被弄得乱糟糟的花束,把花剪枝,插入瓶中。
我说:"别放太多,多出来的,阿仪你拿去吧。"阿仪开心地忙著。
不一会儿,我的桌面上,站立著一瓶美丽盛放的鲜花。阿仪笑咪咪地将其它东西收走,回到自己座位,也如法炮制,在自己座上摆上鲜花。回过头来,望著我笑。
子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男同事们走过,见到,都不禁好奇地问:"咦,今天是什麽日子呀?"
我笑答:"woman day呀!"
我拆开随花送来的小小的信封,里面只有一行小字:"情迷高跟鞋,傻猪。"
我吓一跳。低头看看自己的脚上,确实,我喜欢穿细细的高跟鞋,觉得它能令我不太高的个子,显得高一点,还能令不太细的小腿肚,显得修长一点。因为工作也常要见客户,与客户开会,平时尽可能地打扮得斯文大方。我觉得,一双高跟鞋,能令人精神为之一振,所以星期一至四,我总会穿高跟鞋,星期五小周末,就会穿T恤牛仔裤波鞋。
这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