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康2010-03-23 22:54:31
朋友说,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写东西,一定会人人记得我的。
因为我的名字很古怪,所有上过小学一年级,学会查字典的人,都会忍不住去查一查字典,然後,因为记住了那个字,而会不知不觉地记住这个名。

幸好网友们不计较,人人都穿了马甲。我也不计较名利。

我讨厌自己古怪的名字,喜欢平平淡淡才最真。
以前有位很喜欢的画家,跟大家宣布,太太生了个女儿,他决定为女儿起名"丁一中",他不想女儿被老师罚写名字的时候,边抄写边骂老爸边流泪。

那个可爱的小妹妹,梳著one link头,偶而被妈妈剪成了Bob头,十分俏皮的样子。
大家都很喜爱她。

我喜欢这位爸爸的想法,并没希望女儿有一个复杂的人生,而是用一个平凡的名字,把生活简化了。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喜欢那一横平、一直的名字,我但愿自己是丁一中小妹妹的兄长或姐姐。
於是,我替自己改名叫做"丁一凡"。

也很多谢大家连日来对"刁康"的厚爱。
尘世的天堂2010-03-24 04:04:29
好名,继续支持!
AprilToMay2010-03-24 06:54:04
支持!:) 我有一个姓丁的朋友,比你这个新名字还少两笔
不周山2010-03-24 08:48:35
丁一一, 丁二?
bxy2010-03-24 13:20:46
我小时候的邻居,小哥俩,真的叫丁一, 丁二
不周山2010-03-25 21:01:45
哈哈! 还可以叫丁 丁,笔划也少
丁一凡2010-03-26 01:57:36
是哦,下次再改,叫"丁丁"。哈哈哈。看,我这人缺乏想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