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_黄玫瑰2009-12-11 07:02:48

  简介:
  一段又一段都市男女曲折缠绵的爱情,剪不断,理还乱……曾经的枕边人不一定了解,终有一天碾成泥,辗成尘,不再如故。风,可以不懂云的飘泊;沙,可以不懂海的辽阔;天,可以不懂雨的落魄;不是每段爱都有结果。
  龙虾与芥末,婚姻与激情。许多事情发展到后来往往会不按个人意志出现一些问题,爱情也不例外。小说中恋人最终以相同的理由——你给的是我不要的,我要的你不能给予,结束了他们长达五年的悲伤爱情。

  引子: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
  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
  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像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位,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20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第一号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得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沦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底。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给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被撕成两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还是那么慵懒,桌上还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是融化的冰淇淋。
  我摸摸额角,这个梦太逼真,竟惊骇出汗来。
  我没有结婚,我正坐在新开张的“百度”咖啡厅吃哈根达斯!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地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像,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须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打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像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像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的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像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得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像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辨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地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挨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抑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哪里有工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妆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头也不抬,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一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3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像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像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冬冬地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绝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吧?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对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像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得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哪个男人又怎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黏得很紧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蒙眬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抑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识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趁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像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踏实。
  蒙眬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像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干燥,头发开始分叉,眼睛也逐渐暗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生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待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像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5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5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像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像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那个人吃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待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忻怡,忻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地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忻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4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的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得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练习古筝,可能她的那分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佯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往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致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像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唧唧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煲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像不像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俯后仰:“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可以卖得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得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谑,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对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哪有工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顾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3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流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哪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地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发喜帖了!
  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和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像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旁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画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做了个干杯的动作。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得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5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方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件有牌子的衣服。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菊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的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倚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像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也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吗!”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地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尕尕2009-12-11 07:09:23
又见玫瑰,太高兴了。祝假期愉快!
WQ_黄玫瑰2009-12-11 07:13:46
周末愉快!:)
逸风2009-12-11 08:01:48
好久不见,想死玫瑰了
layala1212009-12-11 18:05:09
为什么玫瑰家的blog好久没有更新了啊
WQ_黄玫瑰2009-12-12 10:43:25
最近找到几篇文章,这就加上去。
闹闹猫2009-12-12 11:40:35
看完全文,没觉得这个志谦有什么特别好的地方
游艇上的猪妈2009-12-13 06:47:55
平淡是福,好多婚姻都是这样的吧,至少在需要的时候他在
3812009-12-14 14:18:30
等了好久 终于。。。谢谢
seemoon2009-12-14 14:36:45
唉,看得泪涟涟的。
chilimomo2009-12-15 08:12:30
回复:安逸:芥末男女
若兰2009-12-15 09:31:25
女主也莫名其妙
seemoon2009-12-15 09:57:46
回复:回复:安逸:芥末男女
jas2009-12-15 11:00:22
我也觉得这个男的脑子有问题
lelejiejie2009-12-16 17:36:51
情节,人物和文字都不能再差了,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构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