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请各位专家.我2006年毕业,利用OPT被一Consulting 公司派到一客户公司工作,OPT 7月到期, Consulting 公司已把我的H1-B申请递上去了.如果H1-B被批准,我会有3个月的GAP (7,8,9 月),会被要求回国签证, 客户公司会帮我保留这个工作职位.鉴于今年的H1-B形势,加上为我申请H1-B的是一家Consulting 公司,我想考虑转成F-2,想把F-2开始时间定为OPT过期日,用F-2来Cover 我的GAP,然后10月以H1-B重新开始工作.不知这种F-2申请是否回把我的H1-B申请作废.或者有其他的好的办法,有什么细节需要注意.恳请大家的答复和帮助,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