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3531452007-08-10 20:00:49
本人于2007年8月9日遞交了調整移民身份申請(I-485表),回美紙(Advance Parole)和打工卡(EAD),按照以前的规定,我可以在180天之后(08/09/2007之后)换工作。

但刚刚听说这也不一定了,因为要等I-485 pending 或者说有visa名额才行(或十月)才知道可不可以。不之这是否是真,请知道的大虾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