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了很多的adoption attorneys, 看来这个海牙公约搞的我收养侄女基本没戏了。SIJS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 是不是唯一的路让小孩留下来?下周一有个custody hearing, 是不是我们判给了custody, 小孩就不可能再成为court dependent? 我们约了一个在做SIJS的移民律师,因为下星期她有两个SIJS case 要判,所以想看结果约到20 号,(下下周一)。她要我 postpone 周一的hearing,我给法庭打电话,clerk 说要和法庭给小孩指定的律师 (ad litem)谈。可那个律师即不接电话,也不回电话和email。 我担心我们有了custody 后,SIJS 就没戏了。我们预约的移民律师在20号之前(即付费之前)是不肯多说一句的。明天星期五,我该咋办?是取消custody 的 petition 呢?还是周一上午要求 postpone 呢?能否介绍北维有过SIJS经验的律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