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20112011-11-09 03:35:08

请教皮老师, 8 老师!

我和我老公同时递交EB2 申请, 现在他的485申请已经通过, 但是因为我们住在不同的城市,移民局要求我证明婚姻的有效性。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希望你们能够指教。  

1) 1)  我们是在中国结婚的,但现在双方都在美国。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需要在国内公证吗? 或者可以在美国请人翻译并公证?

2)2)  如果在国内公证, 我需要递交“结婚公证”,还是 结婚证书的公证”?

3)3)  移民局的 信件直接寄到了我老公原来公司的律师,我没有拿到原件和移民局预备的信封,只有一份复印件。 我想问: 在补寄资料给移民局的时候,我一定要附上移民局 FRE的原件吗? 我一定要使用移民局给我预备的信封吗?

万分感谢!

8632112011-11-09 04:25:30
回复:请教皮老师, 8老师关于婚姻的真实性问题。
pjiang2011-11-09 04:25:49
回复:请教皮老师, 8老师关于婚姻的真实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