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请教大家,先谢谢了!
工作签证已经到了6+年底,1/26/14过期,去年11月回国到今年一月底过期前刚刚回来,recapture60几天,已经递交了H1B延期申请,现在还没有批准。自己预测新的过期日在3月底。PERM 7/16/13交的。现在的问题是按照PERM处理的速度,要拿到140的批准应该要到4月中旬。所以和老板商量,已经同意我再次回国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再次延期,以确保拿到140批准,顺利H1B再次延期。想请问:
1. 两次连续回国recapture,如此临近过期日,签证和入境是否会有问题?我1/22入境的时候已被盘问,但是也给入境了。
2. 频繁回国,是否会导致PERM被审计?律师提出这个问题,我自己觉得不太可能,因为毕竟劳工部和移民局是两个部门,但是想和大家咨询一下。
3. 除了继续回国,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