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绍平是我相处近20年的一位朋友。在茶余饭后,他经常谈起偷渡到香港的之事。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想起,在奉化近50万人中,有这样经历的人虽然极少,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现状和老百姓追求幸福的心理。因此,我花了二个半天与他交流,并形成了以下材料。
内容概述:1980年5月到8月,竺绍平先生因生活所迫、穿越边境线、偷渡到香港、遣送回大陆、旅途被押送、逃离收容所,故事起伏跌宕、曲折离奇、惊心动魄。回家后,他还是继续过着非常艰辛但又无奈的生活。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他的生活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
我们的老家在浙江省宁海县大连公社溪边村。1951年初,奉化筹建县酱品厂,当时的大连一带是属于奉化县辖区的,因此,我父亲作为酱品的制作师傅被招聘到奉化酱品厂工作,我母亲也随父亲到奉化定居,并一起在酱品厂工作。按照现在的说法,在奉化这个小县城里,我们是被引进的“人才”,或者叫“外来务工人员”,属于早期的外来人口。
1962年4月,因当时国家所为的“经济暂时困难”,当地政府将我的母亲和三个哥哥“精简下放”了,他们的户口被强行从奉化城里迁移到原籍宁海县溪边村。
在老家,我们只有两间破屋子。不是生产队里的人,没有土地,更没有劳动的权利,当时被叫做“戤社户”。因此,虽然我们家的户口已经迁移到了溪边村,但是,我们全家实际上还是居住在奉化县城的新桥村。在县城,有居民户、农业户,本地人、外地人,我们属于“四等公民”的外地人。
1962年10月22日我出生了,后来又有了一个妹妹,我们全家7口人,再加上爷爷算半个,生活全靠父亲一个人的工资收入,因此,生活非常困难,经常吃不饱、穿不暖。
为了养活一家7口半人,我母亲也到处找活干、去做临时工,天没亮就出门,很晚才回家。我们的户口都在老家宁海,在那个年代,没有户口就没有工作,因此,在家里母亲叫我哥哥养鸡、鹅等家禽,后来还养了猪,以增加家庭的收入来源。
1971年9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下了一场雷雨,生产队晒在晒场里的谷都收进了。雷雨过后,我哥哥将我们家的12只鹅赶到晒场里,那些鹅吃了生产队堆在晒场角落里“草厂头”上的谷,生产队领导发现后要我们罚款100元。当时的100元相当于我父亲三个月的工资,那我们7个半人的生活怎么办啊?因此,我父母到处托人情、拉关系,向生产队领导说好话。最后,罚款被改为10元。
父亲对此事的处理始终想不通,当然,主要是舍不得那10元钱,他就偷偷地服了农药,后因抢救无效,于9月20日(农历八月初二)去世。父亲用他自己的宝贵生命,换回了那10元钱。他死后,我们在他口袋的钱包里发现只有1角3分钱。父亲去世以后,我们没有任何固定收入,家里的生活就更加困难了。
1978年7月,我高中终于毕业了。当时,我的二哥已经学会了漆匠活,所以,我就跟二哥去做漆匠。但是,那时候是计划经济的时代,我们是没有户口的外地人、没有单位的个体户,属于“个体五匠”,是手工业联社限制、打击的对象,因此,漆匠活很难找,一个月下来能做上几天活就已经是够欢喜的了。
日子难过继续过,人总是要活下去的。但是,后来有两件事启发了我,而且可以说是触动了我的神经:第一件事是,当时外国电影很少,当我看了朝鲜电影《金姬和银姬的命运》以后,感到朝鲜老百姓的生活多好啊,他们人人都有活干、有饭吃、有房住,而且文化生活还那样丰富,很是羡慕。我想,如果我也生活在朝鲜那样的国家里,那有多好啊。现在我连工作都找不到,也没有土地,吃不饱、穿不暖,以后就更不要说买房子、抬老婆了。第二件事是,当时听说王家弄有一户人家来了两个香港的亲戚,我就专门偷偷地去那里看,而且还远远地跟着他们上街。在他们回香港时,我一直跟他们到汽车站,目送他们上车。看到他们穿金戴银,红光满面,而且对人和气,谈吐文明,对我触动极大。朝鲜是外国的,可香港是中国的啊,他们的生活为什么这样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