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毁约,按照合同扣了押金。租客反复索要押金,无论怎样解释这是合同规定都无用。租客从网上查到另外一所出租房的地址,以希望看房为名,将我约到房子那里,却带了十几个人在同一时间到达,举着要求退还押金的牌子并大喊大叫, 一度走上drive way, 前后持续约五分钟后散去。我当时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说希望本人到警局做笔录。
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否已违法?是否需要找律师?如何保护人身安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