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想请教版主? 我们是政府单位。所有升职都要先考试进eligible list。考试三年一次。我们的personnel rule 规定考试要给1个月filling period. 这次他们通过邮件发了考试通知。 12月17号发的。application deadline 是12月31号。 这段时间我正好在度假travel. 看到邮件了。但没打开附件。想着一个月时间。等回去再申请。结果1月3号上班发现错过deadline了。和the director of HR联系appeal。director回信说更改filling period 的原因是由于pandemic, 本应去年的考试已经被延期了(director回信见图一)。这次考试是下周五。如果我错过这次考试。那就要等到三年后。在这个期间。有升职机会也不能参加竞争。所以我查了一下信中提到的personnel rule。 其中提到notice of examinations (见图二)这些方法HR基本都没有做,只是给所有能参加这个考试的人发邮件通知。 而且邮件本身并没有说deadline, 只是说details 见附件。。我很后悔当时没打开看一下。我一般度假期间只是处理紧急邮件。基于以前经验,这个邮件被我归类为重要但非紧急邮件。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走civil service court to appeal. 该怎么走才更有效。我们部门老板是支持我的.